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要回欠款-光山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东西卖出去了,对方不给钱,又没签合同,这钱还能要回来吗?”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的法院判例来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没签正式合同,但靠微信聊天记录成功追回23万货款!同时,也提醒大家一个关键细节:律师费没提前约定,法院可不会支持。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保证您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22民初556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6月10日,周某向杨某咨询二手水洗机设备,杨某报价45万元,双方商量后定为43万元。约定拆机前付10万元,出厂前再付10万元,6月20日拆机、25日清场。6月11日,杨某通过微信发给周某一份《设备搬迁改造合同协议书范本》,里面写明:首付20万元,余款23万元分两个月付清;尾款在2025年7月11日付15万元,8月11日付清。6月13日,周某到现场看了机器。6月15日,杨某再次发合同,周某回复:“同意,拆机之前付10万,出厂之前付10万。20号拆,25号清场”。6月19日,周某派人拆机。6月25日,周某转账18.5万元(10万+8.5万)。当天下午,杨某又发合同并备注“同意上述事实属实确认无误”,周某回“确实正确”,还发了签字的电子版。后来,合同明确约定:首付20万元,余款23万元分两个月付;7月11日付10万元,8月11日结清。7月17日,周某又付了1.5万元,总共付了20万元。剩下的23万元一直没给,杨某多次催要,周某还是不付,杨某只好告到法院。
杨某还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显示他向“某法律”转了1800元(定金)和1.4万元(尾款),想证明花了1.58万元律师费,要求周某承担。
判决结果:
法院判周某10天内付给杨某23万元货款;但驳回了杨某要周某承担1.58万元律师费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微信聊天记录就是“电子合同”,能当证据要回欠款;但律师费等追债费用必须事先写进合同,否则法院不认!
这个案子最值得学的有两点:
-
没签纸面合同别慌,微信聊天就是“护身符”:
杨某和周某全程没签正式合同,但法院为啥判周某付钱?因为微信聊天把交易细节记得清清楚楚——价格、付款时间、甚至拆机流程,都有文字记录。周某自己还回复“同意”“确实正确”,等于亲手盖了“电子手印”。法院一看:证据链完整,欠钱跑不掉!
您该怎么做?- 买卖东西时,哪怕对方说“口头说好就行”,也一定用微信、短信留证据。比如发一句:“咱说好货款43万,首付20万,7月11日再付15万,对吧?”让对方回个“对”或“同意”。
- 关键内容别怕啰嗦:价格、付款时间、违约责任(比如“拖欠要付利息”)都要写明白。手机截图保存好,别删聊天记录!
- 如果对方玩消失不回消息,就发书面通知(比如短信或邮件),写清欠款事实,再保留发送记录。
-
律师费、追债费用不是你想让对方承担就能让对方承担:
杨某花了1.58万元请律师,但法院为啥不让他周某掏钱?因为合同里根本没提“如果欠钱,律师费谁出”。法院说了:这是额外费用,没约定就不支持!
您该怎么做?- 签合同(哪怕是微信约定)时,一定要加一句:“如一方拖欠货款,追索债务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由违约方承担。” 这句话成本为零,但关键时刻能省大钱!
- 保留所有费用凭证:比如律师费发票、催款的交通票。但记住,没约定好,光有发票也没用。
最后提醒您:
- 小买卖更要留痕:很多人觉得“熟人交易不用留证据”,结果欠钱时哑巴吃黄连。微信就是最简单的“合同工具”,花1分钟发条消息,比打官司省10倍力气。
- 欠钱别死等:周某拖到7月才被起诉,期间杨某多次催要(有记录),这很关键!发现对方拖欠,立即书面催款(微信也行),别给对方“赖账”的时间。
- 律师费不是万能药:如果合同没约定,就算您花10万请律师,法院也可能判您自己承担。签合同前,让律师帮您把关费用条款,比事后追讨更划算。
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会保护“细心人”。遇到货款拖欠,别慌,先翻翻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它可能就是您的“讨债法宝”!如果拿不准,早点咨询专业律师,花小钱防大风险。希望这个案例帮到您,下次再遇纠纷,您就是内行人!
(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