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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必须赔清合理损失,非医保用药不扣减-永城市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永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104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2月5日21时55分许,在永城市龙岗镇营沟村,菅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翟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交警认定菅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翟某无事故责任。菅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2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翟某受伤后入院治疗35天,诊断为股骨骨折、腰骶横突骨折等,花费医疗费35140.89元,购买外固定支具等6780元(有医院外购证明)。经鉴定,翟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70天,护理期120天,营养期60天。翟某有父母(共四个子女赡养)和子女需要抚养。翟某的电动二轮车因事故受损,但仅提供了购车收据。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赔偿翟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93495.14元(已扣除保险公司垫付的18000元),驳回翟某关于电动自行车损失的请求。菅某个人无需再赔钱。

三、关键提醒:遇到类似事故,这样操作不吃亏!

核心观点: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钱!医疗费不扣"非医保用药",合理损失必须全赔,但财产损失要证据充分。

很多当事人以为保险公司说"只赔医保内用药"就只能认栽,这个案子彻底打破误区!法院明确判决:

  1. 医疗费一分都不能少扣
    保险公司常以"扣20%非医保用药"为由压低赔偿,但本案法院直接驳回——只要治疗是事故导致的合理费用(比如本案外固定支具有医嘱证明),就必须全额赔!提醒你:看病时务必让医生写清"外购药/器械必要性证明",保留所有缴费单据,别被保险公司忽悠签字同意扣钱!

  2. 伤残鉴定是"涨价"关键
    翟某能多拿近10万赔偿,核心是十级伤残鉴定(含父母子女抚养费)。教你操作

    • 治疗结束3-6个月内,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比自己找机构更权威);
    • 重点查"功能丧失程度"(本案腰部功能丧失30%才够十级),拍片子要完整保留。
  3. 财产损失败诉的血泪教训
    翟某的电动车没获赔,只因仅有购车收据,没修车发票或定损报告正确做法

    • 事故后立即用手机拍车辆全貌+损坏细节;
    • 联系保险公司定损,若拒赔就找第三方评估公司出报告(花几百元,可能多赔几千元);
    • 没修车前别扔旧零件,否则法院可能像本案一样"证据不足"不支持。
  4. 这些钱必须保险公司出

    • 鉴定费:本案190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认定是"查明损失的必要费用";
    • 护理费:医嘱写"住院需2人陪护"就按2人算(本案35天×2人),别信保险公司说"一人足够";
    • 精神抚慰金:十级伤残一般赔3000-5000元,直接写进诉讼请求。

最后叮嘱

(注:文中人名及公司名已按司法文书规范隐去,如翟某甲改为翟某,中国某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简化为中国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