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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责方赔30%!高龄务农者医疗费误工费都可要 -淅川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淅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26民初543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6月4日上午,姜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在淅川县老城镇石家沟村三岔口右转弯时,车辆突然失稳,与田某驾驶的重型作业车发生碰撞侧翻。事故造成三轮车司机姜某和乘坐人杨某乙(59岁)受伤,杨某乙经86天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姜某负主要责任,田某负次要责任,杨某乙无责任。杨某乙先后在淅川县人民医院、南阳张仲景医院、厚坡镇卫生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2万余元。肇事车辆登记在南阳某吊装有限公司名下,田某是该公司员工,事发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车辆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投保了100万商业险,交强险部分已赔付19.8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杨某甲、杨某丙(死者子女)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296266.8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关键提示:遇到交通事故这样处理不吃亏

这起案子看似普通,但藏着三个普通人最容易吃亏的“陷阱”,咱们用大白话捋清楚:

陷阱一:“非医保用药要自掏腰包”?别信!

保险公司常咬定“要扣10%非医保药费”,但法院明确说了:光嘴上说不行,得拿证据!本案中保险公司喊着要扣钱,却拿不出哪笔药和事故无关,结果法院一分没扣。
→ 你的行动指南

  1. 住院时让医生在病历写清“用药与事故伤情直接相关”;
  2. 拿到费用清单后,立刻拍照存证,重点标出保险公司可能质疑的项目;
  3. 如果保险公司耍赖,直接怼:“请拿出扣钱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陷阱二:“59岁老人没工作?误工费别想要!”

保险公司狡辩说:“杨某乙都59岁了,又有高血压,肯定干不了农活!”但法院翻出村委会证明和土地承包证,认定只要还在种地,哪怕60岁也能要误工费!最终按种地收入标准(5.8万/年)算了86天,赔了1.3万多元。
→ 你的行动指南

  1. 务农老人出事,赶紧让村委会开证明:“某某至今承包X亩地,以种地为生”;
  2. 找邻居拍干活视频,保存卖粮食的收款记录;
  3. 别被“年龄大”吓退——只要没丧失劳动能力,法律照样保护你的误工损失!

陷阱三:“精神抚慰金也要按责任打折?”

很多人不知道: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单独计算的!本案中总损失95万多,保险公司只愿赔30%即28万多,但法院把1.5万精神抚慰金单独拎出来,最终多赔了4500元(计算方式:【(总损失-1.5万)×30% + 1.5万】)。
→ 你的行动指南

  1. 主张精神抚慰金时单独列项,别混在医疗费里;
  2. 死亡案件直接写“要求5万元”,法院会根据责任比例调整但不会全免;
  3. 重点强调“死者无责”(本案杨某乙无责任是关键),金额能更高!

终极保命提醒:

记住:交通事故责任不是“谁弱谁有理”,但法律绝不让你白吃亏!次责方该赔30%就一分不能少,高龄务农者该拿的误工费、该扣的非医保药费,法院都会算得明明白白。出事后别急着和解,先打12123查清对方保险,再拿着医疗单据找专业律师算账——你的每一分损失,都值得被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