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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必须按鉴定报告赔偿全部损失包括鉴定费施救费-修武律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修武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821民初315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8月6日0时30分许,董某驾驶车牌号为XXX/豫HVN型半挂牵引车沿新3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三门峡市陕州区断处,因未保持安全车速、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碰撞桥双侧隔离设施后自翻,造成董某受伤、路产损坏及货物损坏。2025年8月11日,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董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豫HV**栅式半挂车系武陟县某甲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为车辆在某乙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修武营销服务部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牵引车损失险限额347200元,挂车损失险限额86800元,保险期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6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经武陟县某甲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认定事故车辆损失价值为349660元(已扣残值),该公司支付鉴定费27972元,并提供18500元施救费票据。

法院判决:某乙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修武营销服务部赔偿武陟县某甲有限公司车辆损失费349660元、鉴定费27972元、施救费18500元,合计396132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出险后这样维权才能拿回赔偿

核心观点:保险公司不能以"要等实际维修"或"配件价格高"为由拒赔,法院委托的鉴定报告是理赔硬依据,鉴定费和施救费也必须赔!

这起案子特别典型——很多车主遇到类似情况:车撞坏了,保险公司拖着不赔,一会儿说"要等你修好车才赔",一会儿说"这个零件不值那么多钱"。但法院这次判得很清楚:只要事故属实、保险有效,保险公司就必须按鉴定报告赔钱,别被这些借口忽悠了!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三点关键说透:

  1. 鉴定报告就是"定损尺子",保险公司说了不算
    保险公司辩称"驾驶室、变速箱等配件不该换新""价格虚高",但法院直接指出:鉴定是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光嘴上说"不行",却拿不出证据证明鉴定有问题,这种拖延战术法院不认账!
    👉 你的行动指南:出险后立即书面要求保险公司定损。如果他们拖过30天,直接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像本案原告一样),鉴定费最终由保险公司买单。

  2. 没修车也能赔!别信"修好才给钱"的鬼话
    保险公司总说"得看实际修了多少才赔",但法院明确:车辆损失以鉴定报告为准,修不修车不影响理赔。很多车主因没钱修车就被卡住,其实完全没必要——鉴定报告出来就能起诉要钱。
    👉 你的行动指南:保留好事故现场照片、维修报价单。即使暂时不修车,也要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影响理赔。

  3. 鉴定费+施救费,一分都不能少
    本案最实用的点:27972元鉴定费和18500元施救费全判保险公司赔!法律说得很明白:为确定损失花的合理费用(比如拖车费、评估费),保险公司必须承担。别被忽悠"这些是额外费用不赔"。
    👉 你的行动指南:所有花销留凭证!施救费要正规发票,鉴定费保留缴费记录。哪怕自己垫钱做鉴定,最后都能让保险公司吐出来。

最后划重点:出险后三步走
快取证:拍现场照片、录视频,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
留单据:施救费发票、维修报价单、鉴定费收据统统存好;
敢较真:保险公司拖过30天不赔?直接起诉!像本案一样申请法院鉴定,连诉讼费都能让对方出。

记住:保险合同是法律白纸黑字签的,不是保险公司"想赔就赔,不想赔就不赔"的玩具。遇到扯皮别慌,按这三步走,你的赔偿一分不会少!(注:具体操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个案细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