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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出事故责任大,挂靠车辆保险公司照样赔-新乡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新乡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21民初282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4月3日1时5分许,杨某森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新乡县小冀镇青龙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黄河大道交叉口处时,与前方同车道内停驶等待交通信号灯的宋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追尾相撞,造成杨某森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宋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某财险河南公司处投保有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经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杨某森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50mg/100mL。新乡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森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濮阳某运输公司系重型仓栅式货车登记车主,宋某与濮阳某运输公司系挂靠关系。

法院判决:某财险河南公司赔偿杨某丁、侯某、李某、杨某乙、杨某甲、杨某丙27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交强险承保公司此前已赔付18.2万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三个关键点要牢记

这起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大坑"。杨某森醉驾(血液酒精含量250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导致自己死亡,家属还能获赔27万,关键就在于搞懂了以下三点:

第一坑:以为对方只负次要责任就赔得少
很多人看到"对方次要责任"就以为只能拿30%赔偿,但忽略了赔偿基数的巨大差异。本案中:

第二坑:以为挂靠公司不用赔
肇事司机宋某辩称"车是挂靠在濮阳某运输公司的,公司不担责",但法院明确:挂靠车辆出事,挂靠人(司机)和被挂靠人(运输公司)要连带赔偿。不过本案因有足额保险,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家属无需单独找运输公司索赔。
正确做法
① 起诉时必须把"挂靠司机+挂靠公司+保险公司"全列为被告;
② 保留车辆行驶证、挂靠协议等证据(本案中濮阳某运输公司自己提交了《车辆合作经营协议》反而坐实了挂靠关系);
③ 即使运输公司不出庭,法院也会判决其担责(本案诉讼费由宋某和运输公司共同承担)。

第三坑:醉驾导致责任比例吃亏
杨某森血液酒精含量250mg/100mL(正常醉驾标准80mg/100mL),这是他承担70%责任的主因。如果没醉驾,责任比例可能变为5:5,赔偿额能翻倍!
血泪教训
① 酒后绝对不开车!本案因醉驾导致家属少拿60多万赔偿;
② 事故后立即要求查对方酒精含量(本案交警及时做了血液鉴定);
③ 若对方也喝酒,务必在事故认定前提出重新检测。

简单总结

  1. 查保险:先问清对方交强险+商业险保额,这是赔偿的"钱袋子";
  2. 告全人:司机+挂靠公司+保险公司一个都不能少;
  3. 算细账: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6大项目都要算进去;
  4. 戒酒驾:醉驾不仅违法,更会让赔偿大打折扣!

律师提醒: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最终赔偿依据!本案交警认定"主次责任",但法院通过计算保险限额、挂靠关系等因素,最终确定了具体赔偿金额。遇到事故别慌,保存好现场照片、医疗记录、收入证明等证据,3日内向交警调取完整案卷,必要时请专业律师帮您"抠细节"——这些细节往往决定您能多拿10万还是少赔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