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无借条需聊天记录证明是借款才能获支持-安阳县律师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22民初635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第三人孟某乙欠付原告孟某甲在北京副中心项目工资款382000元。2020年9月30日,孟某乙向郎某微信账户转账20000元。
2022年5月22日,孟某乙向郎某银行账户转账50000元;同日,孟某乙向郎某微信账户转账130000元;2022年5月23日,孟某乙向郎某微信账户转账20000元;2022年6月10日,孟某乙向郎某微信账户转账50000元;同日,孟某乙向郎某银行账户转账50000元;以上共计300000元。2022年6月10日,郎某向孟某乙出具借条,主要内容为:"借到孟某乙(410603****3018)现金叁拾万元整,已转入郎某卡和微信。(5月22日-6月10日)。"
2022年7月13日,孟某乙向郎某银行账户转账50000元。
2024年5月13日,孟某乙通过微信向郎某催要欠款20000元,称:"把2020年借的2万先给了也行,我零花钱也没了",郎某回复:"我是吃饭都要问题了,弄得现在进退两难,过段时间看看啊"。
2025年7月15日,孟某甲与孟某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孟某乙将对郎某的370000元债权转让给孟某甲以抵顶所欠工资款。2024年8月14日,孟某乙将《债权转让协议》通过微信通知到郎某,郎某回复:"现在我也是困难的不行,你看着处理吧!"
法院判决郎某需在10天内支付孟某甲32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25年9月8日起算,按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了要求支付剩余5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转账时没打借条,光靠转账记录可不够,必须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借"的才能要回来!
我们普通人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朋友说"手头紧借点钱",你直接微信转账过去,想着都是熟人没打借条。结果对方不认账,打官司时就吃亏了。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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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的30万稳稳拿回
2022年5-6月转账的30万元,因为郎某写了借条,法院直接认定是借款。这提醒大家:- 转账超过1万元,最好让对方补借条
- 借条要写清"今借到XXX人民币XX元",不能写"收到"("收到"可能是还款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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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借条但有催款记录的2万也拿回
2020年转的2万元虽无借条,但孟某乙2024年微信催款时说"2020年借的2万",郎某没否认还说"过段时间看看",法院认为这是默认借款。关键点:- 催款时一定要点明"这是借款"(比如"上次借你的2万")
- 对方哪怕只回个"知道了",也算间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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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借条又无借款证据的5万彻底打水漂
2022年7月转的5万元,因为孟某乙自己承认"用于工程材料",又没在聊天里说是借款,法院认为可能只是工程款周转,不支持要回。血泪教训:- 转账时务必在备注写"借款"
- 或者转账后马上发消息:"刚才转你的5万是借给你的,下月还"
- 别信"都是熟人不用说",熟人赖账更难要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
✅ 转账时三步走
第一步:转账备注写"借款"(微信/银行都适用)
第二步:转完立刻发消息:"XX,刚转你5万是借给你的,2025年12月31日前还"
第三步:每年催款1次并保存记录(哪怕对方不回,系统会显示"已送达")
❌ 千万别犯的错误
- 把借款说成"工程款""材料费"(像本案5万元)
- 转账后说"你有钱了再还"(等于没约定还款时间)
- 让中间人转交钱(说不清是借款还是办事费)
最后提醒:债权转让(比如本案用债权抵工资)必须通知债务人!孟某乙用微信发了转让协议,郎某回了个"看着处理",法院就认定转让有效。要是没通知,受让人(孟某甲)根本没资格告!
记住:转账不说明是借款,等于送钱! 保留好每一句聊天记录,可能就是日后要钱的关键证据。遇到类似纠纷,先别急着打官司,把微信记录导出来(别删聊天框!),比光有转账截图强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