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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的司机出事故要自赔交强险部分-濮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濮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902民初152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10日10时5分,某丙驾驶小型轿车沿濮阳市京开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中原路北铁龙加油站对面的人行横道线处,与牛某驾驶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线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牛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牛某载着的鸟笼里的一只“画眉”鸟丢失。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某丙负事故全部责任,牛某不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当日,牛某被送到濮阳市某甲医院住院233天,于2024年7月30日出院。住院期间,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3月18日需两人陪护,2024年3月18日至出院需一人陪护。牛某共花费医疗费219281.88元,购买辅助器具(电动轮椅、手指训练仪等)3606.17元。经鉴定,牛某颅脑损伤构成七级伤残、牙齿脱落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578天,需部分护理依赖。
事故发生时,某丙驾驶的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仅在中原某台前营销服务部投保了200万元商业三者险。某丙垫付医疗费20000元,中原某河南省分公司垫付医疗费82241.14元。

法院判决:

  1. 某丙赔偿牛某损失96058.86元,并返还中原某河南省分公司垫付款82241.14元;
  2. 中原某台前营销服务部赔偿牛某损失403517.24元;
  3. 驳回牛某其他诉讼请求(如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遇到类似事故怎么办?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是:司机没买交强险,出事故后要自己掏腰包赔交强险部分的钱,哪怕买了商业险也白搭! 法院算得清清楚楚:交强险能赔的19.8万元(医疗1.8万+伤残18万+财产0.03万),全由司机某丙承担;超出部分才由商业险公司赔。为啥这样判?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保命险”,没买就是违法,责任必须自己扛。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

  1. 开车必须买交强险!
    别以为买了商业险就高枕无忧。交强险是法律硬性规定(不买罚钱还扣车),它专门保“人伤”和“小损失”。本案中某丙只买了商业险,结果交强险该赔的19.8万元全得自掏腰包。记住:没交强险=事故后自己当“保险公司”,血亏!

  2. 事故后这样保权益:

    • 立即报警定责:像牛某一样拿到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本案认定司机全责),这是索赔的“铁证据”。口头争执没用,必须白纸黑字!
    • 保留所有单据:医疗费发票、陪护记录、辅助器具收据(本案中轮椅、矫形支具都被支持了),哪怕是一张小票。但注意:没医嘱的费用(如某些保健品)、虚高的护理费(本案法院砍掉了家属主张的天价护理费)可能不被认可。
    • 别乱要“被扶养人生活费”:牛某74岁高龄还主张配偶的生活费,法院直接驳回——法律只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他人。老人自己都需人照顾,这条基本不可能成立。
  3. 索赔时避开两大坑:

    • 护理费别乱算:本案牛某主张30万护理费,法院只认24万。关键点:
      • 住院期间按医嘱写几人陪护就赔几人(本案前100天两人,后续一人);
      • 高龄受害者(70岁以上)的护理费会打折(法院按50%算),别幻想全额索赔;
      • 出院后的“长期护理”最多先算5年,5年后再另告。
    • 财产损失要实在:牛某索赔自行车维修费2540元,但因没实际维修且无照片证明损坏程度,法院只按司机自认的300元判。记住:东西坏了先拍照,维修前别扔,否则一分不赔!

最后提醒: 事故处理别拖!本案从2023年12月出事到2025年12月判决,耗时2年。如果你是伤者,赶紧做伤残鉴定(像牛某通过保险调解中心免费鉴定);如果是司机,别心存侥幸——没交强险?等着自己赔钱吧!遇到纠纷,及时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别因小失大。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例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