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性交通事故同样要承担责任-安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502民初564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5日9时37分许,在安阳市,张某驾驶车牌号为XXX的小型客车变更车道行驶时,给白某驾驶车牌号为XXX的大型客车载蔡某由北向南行驶时造成险情,致使白某驾驶车牌号为XXX的大型客车紧急刹车,致XXX的大型客车车内乘客蔡某摔倒受伤的交通事故。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二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白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蔡某无责任。张某驾驶的XXX号车辆在某乙安阳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白某驾驶的XXX号客车的所有人为汤阴某公司,该车辆在某甲安阳支公司投保有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责任限额80万元,其中医疗赔偿限额8万元。特别约定:由于紧急制动或超载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医疗费用案件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按8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本次事故均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蔡某到汤阴县某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为脊柱骨折(L1椎体压缩性骨折),共住院30天,支出医疗费25417.19元。经鉴定,蔡某L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手术治疗后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为180天,营养期限为60天,护理期限为75天。蔡某父亲蔡某丙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需由三个子女共同赡养;蔡某女儿出生于2012年6月20日,需抚养至成年。
法院最终判决:某甲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赔偿蔡某各项损失共计154359.45元;中国某有限公司安阳市中心支公司赔偿蔡某剩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7082.03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没撞上也可能要赔钱!
很多人以为交通事故必须是"车碰车"才算,一方没碰到另一方就不用负责。但这个案子彻底打破了这种误解。张某开车变道时根本没碰到白某的公交车,只是造成了"危险情况",导致白某急刹车,乘客蔡某因此摔伤。法院明确指出:判断交通事故责任的关键不是"有没有物理接触",而是"有没有过错行为"以及"这个行为与损害结果有没有因果关系"。张某变道不当是事故的"危险源头",即使没直接碰撞,也要承担30%的责任!
两个重要教训,帮您避免吃亏:
1. 保险公司不能随便用"免责条款"拒赔
汤阴某公司的保险公司说:"因为是紧急刹车造成的事故,按合同我们不赔!"还说"医疗费要扣100元免赔额,非医保用药只报80%"。但法院直接驳回了这些说法,理由很简单:保险公司必须证明他们把这些"免责条款"清楚地告诉了投保人,比如用加粗字体提示、让投保人签字确认等。本案中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所以这些条款统统无效!
👉 您该怎么做:
- 如果保险公司以"紧急制动不赔"、"超载不赔"等理由拒赔,先别认栽!
- 要求他们出示投保时您签字确认的"免责条款告知书"
- 没有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90%以上这种情况法院都会判保险公司赔钱
2. 公交车上没坐稳≠您要担责
保险公司还狡辩:"蔡某当时没坐在座位上,自己有重大过失!"但法院认为:公交车乘客刚上车扫码付款,这种行为很正常,不能算过错。现实中,公交车急刹时很多人正站着投币、找零钱,如果因此受伤还要自认倒霉,那公交车岂不是"移动危险源"?
👉 您该怎么做:
- 作为乘客,刚上车时在车厢走动(如投币、扫码、往车厢后部移动)都是合理行为
- 除非您是故意在行驶中奔跑打闹,否则即使没坐稳受伤,也不影响您索赔权利
- 保留公交车监控录像(一般保存30天,要尽快找公交公司调取)
遇到类似事故,三步保住您的钱袋子:
1️⃣ 第一时间报警:即使没碰撞、没大伤,也要让交警出事故认定书。本案中交警认定书成为划分责任的关键证据!
2️⃣ 拒绝保险公司"忽悠":听到"这个不赔那个不报",别急着签字,记住:没明确告知的免责条款都是纸老虎!
3️⃣ 该鉴定就鉴定:伤情可能构成伤残的(如骨折、头部受伤),尽快申请伤残等级和"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黄金标准。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没撞上"不等于"没责任","没坐好"不等于"没赔偿"。遇到纠纷别慌,保留好医疗记录、事故认定书、监控视频,该争取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