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被钢管砸伤获70%赔偿-安阳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505民初320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邢某系安阳某公司员工,日工资每天100元。2025年3月26日11时左右,邢某在吊装钢管时,打包带断裂,钢管砸到邢某致其右手受伤。事发后,安阳某公司经理左某将邢某送至安阳市殷都区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手食指近节指骨开放性骨折、右手背皮肤撕脱伤,经手术后于当日出院,出院医嘱记载建议继续治疗。邢某治疗共花费3584.65元,均由安阳某公司支付。
经邢某申请,法院委托安阳彰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邢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进行鉴定,该所于2025年8月20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邢某因意外受伤致右手食指近节指骨开放性骨折,右手背皮肤撕脱伤。经手术治疗后,右手功能丧失分值为15分,构成十级伤残。建议护理期为本次受伤后25天,营养期为受伤后25天,误工期限受伤后60天。邢某支出鉴定及鉴定检查费1387.12元。
另查明,邢某父亲已故,母亲范某1943年10月12日出生,两人共育有子女四人。
法院计算邢某的合理损失共计105158.22元,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抚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定邢某自身应承担30%的责任,安阳某公司承担70%的责任,扣除安阳某公司已垫付的3584.65元,安阳某公司还应赔偿邢某71076.1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工作中受伤,雇主必须赔钱,但自己没注意安全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听起来有点复杂?别担心,我用大白话给您解释清楚,并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关键点一:雇主不是全责,但必须赔大头
法院判安阳某公司赔70%,邢某自己承担30%。为什么不是100%由公司赔?因为法院发现邢某在工作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一样,工作时也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本案中,邢某作为吊车工,应该特别注意钢管捆扎是否牢固,但她可能疏忽了这一点。
关键点二:赔偿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法院把所有损失加起来:医疗费3584.65元、营养费500元、护理费2718.29元、误工费6000元、交通费100元、鉴定费1387.12元、伤残赔偿金84054.8元、抚养费3313.3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元,总共105158.22元。公司已经付了3584.65元医疗费,所以最后还要赔71076.1元。
如果您工作中受伤,这样做能多拿赔偿:
第一步:立即就医,保留"证据包"
- 不要因为"小伤"忍着不去医院!必须让医生写清楚伤情(比如本案中的"右手食指骨折")
- 保留所有单据:病历本、检查报告、发票(哪怕公司说"我给你报销"也要自己留底)
- 拍下事故现场照片:比如断裂的打包带、钢管位置(本案公司就提供了现场照片)
第二步:马上告诉老板,但别签"糊涂协议"
- 第一时间向老板报告受伤情况(最好用微信文字,留个记录)
- 如果公司说"我们给你付医疗费就行",别轻易答应!医疗费只是小头,还有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大头
- 别签任何"一次性了结"的协议,除非您已经做了伤残鉴定(本案邢某因做了鉴定,多拿了8万多元赔偿)
第三步:伤势较重一定要做鉴定
- 骨折、功能障碍等伤情,必须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本案邢某做了,才获得十级伤残赔偿8万多元)
- 同时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本案鉴定出60天误工期,多拿6000元误工费)
- 鉴定费虽然要自己先垫(本案1387元),但最后会让公司赔给您
重要提醒:
- 别隐瞒旧伤:本案公司辩称"邢某之前受过重伤",虽然法院没采信,但如果您真有旧伤,最好如实告知,否则可能像公司说的"本次伤是不是旧伤复发",反而影响赔偿
- 安全规程要遵守:公司墙上贴了安全操作规程(本案有照片证据),您没按规程操作,法院就会判您自己担责
- 赔偿项目别漏掉:很多人只想着医疗费,其实还有误工费(没上班的损失)、护理费(家人照顾的损失)、伤残赔偿金(影响以后干活的损失)等,本案这些加起来比医疗费多10倍!
最后记住:工作中受伤不是您的错,但自己也要注意安全。公司说"不就是付医药费嘛"时,一定要冷静,先做鉴定再谈赔偿——因为医药费可能只占总赔偿的3%,剩下的97%才是您应得的!安全第一,但万一受伤,这些知识能帮您拿回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