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学生补课费应获赔偿 - 安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5民终41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月21日17时13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内黄县建设路由西向东行驶,转弯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和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宋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80%),张某负次要责任(20%),宋某无责任。
事故车辆在人保财险安阳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300万商业三者险。宋某住院311天,诊断为左股骨干骨折和右拇趾近节趾骨骨折,支付医疗费106936.78元、医疗器具费773元。住院期间,宋某因无法上课,与培训机构签订一对一辅导协议,支付语文、数学等科目补课费31350元。后经鉴定,宋某伤情未构成伤残等级。
法院判决结果:
- 一审判决人保财险安阳分公司赔偿宋某173722.64元(含补课费25080元),返还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款13783.95元;
- 焦某(张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宋某28411.36元;
- 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三、关键提示:学生补课费到底能不能赔?
核心观点:学生因交通事故住院导致的合理补课费,法院支持赔偿!
很多家长遇到类似情况会困惑:"孩子住院落下功课,补课的钱该谁出?"这个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能赔,且必须赔!理由很简单:
-
补课费是"直接损失",不是"乱花钱"
法院说得很清楚:宋某作为学生,因治疗伤情必须住院,导致无法正常上课。这时产生的补课费,和骨折打石膏、买轮椅一样,是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就像手机被撞坏了要修,功课落下当然要补,这笔钱责任方必须掏! -
怎么证明"合理"?记住3个关键
- 证据要齐全:必须保留补课协议、缴费发票、课程表(像本案中宋某提供了辅导协议和31350元的付款凭证);
- 时间要匹配:补课时段必须和住院、复诊时间一致(例如宋某在2024年3月签协议,正是住院期间);
- 金额要合理:一对一辅导费不能天价,法院会参考当地市场价(本案按每课时225元支持)。
-
别踩2个大坑
-
坑1:以为"出院后还能算补课费"
本案中宋某主张出院后100天的补课费,但法院没支持。因为出院医嘱只写"加强营养",没明确说"需继续补课"。划重点:补课费只算住院期间! 如果医生在出院证明里写明"需长期康复训练影响学习",才可能额外计算。 -
坑2:以为"住院越久赔越多"
保险公司曾质疑宋某"挂床"(假装住院多要钱),但因没申请医疗鉴定而败诉。提醒: 若住院超200天,务必让医院出具《住院必要性证明》,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赔后续费用!
-
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
第一步:固定"补课"证据
住院当天就联系学校开《停课证明》,和培训机构签协议时注明"因交通事故住院无法到校",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要备注用途)。 -
第二步:别被保险公司忽悠
如果保险公司说"补课是间接损失不赔",直接回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规定,财产损失包括合理替代性支出,学生补课就是典型例子!"(像本案法院直接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主张) -
第三步:护理费、营养费别乱要
- 医嘱没写"需2人陪护"?法院只支持1人护理费;
- 出院证明没写"需营养100天"?营养费只算住院天数;
- 交通费要留打车票、公交卡记录,别用加油票糊弄(本案因宋某拿的都是高速费票据,法院只支持了去郑州骨科医院的2400元)。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学生、孕妇等特殊群体的"隐性损失"(如补课费、误工费)最容易被忽视。记住:只要损失和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就有权索赔! 但必须用证据说话——住院时多和医生沟通写清医嘱,花100元补课费要留1000元的证据,这才是聪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