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后违约金过高法院可能调低-广德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882民初665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3月24日,安徽某公司与某(无锡)公司签订《安徽某有限公司货款月结协议》,约定:安徽某公司给某(无锡)公司30天信用账期,每月25日前对账开票,开票后次月30日前必须用对公转账付款;如果逾期,安徽某公司有权按合同法收取利息和"未付金额两倍违约金"。协议还明确以合同、送货单、发票作为结算依据。之后,某(无锡)公司多次向安徽某公司购买滚筒材料。2025年7月19日,安徽某公司给某(无锡)公司开了112209元的增值税发票,但对方一直没付钱,安徽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判某(无锡)公司10天内支付安徽某公司货款112209元和违约金10000元,驳回安徽某公司要求支付22442元违约金的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大部分由某(无锡)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核心提示:违约金不是想写多少法院就支持多少,写太高反而可能"竹篮打水"!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3个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我一条条说清楚:
1. "违约金写得越高越好?错!法院可能直接砍掉一半"
安徽某公司当初在合同里写"逾期要付两倍违约金",起诉时又要了20%(22442元),结果法院只支持了10000元。为什么?
→ 普通人该学的:
- 别被"两倍""20%"这种吓人数字忽悠!法院判违约金要看实际损失(比如你因为对方拖款多付了银行利息、耽误了生意等)。
- 如果像本案一样,原告没证明自己具体损失了多少,法院就会按银行同期利率、欠款时间这些"看得见"的标准来算。
- 下次签合同时: 违约金别乱写"两倍",建议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1.5倍计算",这样法院基本会照单全收。
2. "对方玩失踪就拿不到钱?不一定!但证据要像'拼图'一样完整"
某(无锡)公司连法院传票都不理,但安徽某公司还是赢了,关键在它交齐了4样东西:
✅ 月结协议(白纸黑字写清付款规则)
✅ 送货单(证明货确实送到了)
✅ 增值税发票(金额清清楚楚)
✅ 快递凭证+收货照片(证明对方收到了货)
→ 普通人该学的:
- 对方耍赖不接电话?每次催款都要留痕!微信说"XX总,3月货款11万请月底前付",对方不回也算证据;打电话就录音,开头说"我是XX公司小李,今天几月几号,跟您确认货款事宜"。
- 别嫌麻烦:送货时让对方签收单,开票后发邮件写"发票已寄出,单号XXX",这些零碎记录关键时刻能救命。
3. "对方快破产就慌了?稳住!先做这2件事"
原告听说某(无锡)公司可能破产,急得直接要20%违约金,反而弄巧成拙。
→ 普通人该学的:
- 第一步:立即查对方底细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公司名字看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比如地址失联、没年报),如果显示"清算中",马上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交几百元保全费,冻结对方账户)。 - 第二步:违约金主张要"接地气"
别张口就要20%,算清楚自己实际损失:比如"银行贷款利息多付了3000元+新订单损失5000元",连本带利主张1万,法院更容易支持。
最后提醒一句:
签合同时,"月结30天"这种话必须写进协议!很多小老板口头说"月底付",结果对方拖半年,一问就说"谁说的?有证据吗?"——记住:没白纸黑字的"月结",等于没约定,法院只能按"收到货就该付"来判,你可能血亏!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均按司法实践隐去处理,案例内容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