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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流转协议无效须退款双方过错损失自担-泾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泾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823民初338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3月24日,泾县某公司和胡某签了一份协议,约定泾县某公司支付胡某2万元,永久使用胡某的山林地建设高空滑翔伞项目场地(范围以山头为中心向外80米)。协议还写明:胡某收款后要配合施工;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对方10倍土地使用费的违约金。泾县某公司付款后开始施工,但施工时有村民说这块地实际是村民组的,不是胡某个人的,并出示了林权证。泾县某公司找胡某退钱,胡某不退。另外,泾县林业局查出:泾县某公司没经过林业部门批准,就擅自挖平山地建项目,毁坏林木,因此罚了56000元并要求补种树。

法院判决结果: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为什么协议无效?钱要退但损失不赔?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胡某卖了“不是自己的地”,协议白纸黑字也违法,所以整个合同作废! 具体来说:

  1. 地不是胡某的:林权证写得清清楚楚,这块山林地是村民组集体所有的,胡某只是村民,没权利私自卖地。
  2. 村民组的地要村民点头: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事必须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胡某一个人签协议,没经过村民开会同意,直接违法。
  3. “永久使用”是大忌:协议说“永久补偿”,但法律严禁永久买卖土地(农村土地只能租,最长70年)。这种写法让协议从头就无效。

既然协议无效,钱当然要退(胡某白拿的2万元得还)。但损失为啥不赔?因为泾县某公司自己也犯大错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如果你也想租地搞项目(比如开农场、建旅游设施),看完这个案子,牢牢记住三点:

  1. 签协议前,先“验明正身”

    • 别信对方口头说“地是我的”!一定要去林业局或村委会查林权证(免费查),确认地主是谁。如果是村民组的,必须见到村民大会同意的签字记录(比如会议纪要),否则协议等于废纸。
    • 小技巧:付款前拍下林权证照片,微信让对方确认“此证属实”,留证据防赖账。
  2. 施工前,手续跑在前头

    • 挖地、盖房、搞旅游项目,必须提前向林业、国土部门申请批准。没批文就动工?轻则罚款停工,重则坐牢(像本案罚56000元只是起步)。
    • 记住:合法项目不怕慢,违法项目跑得快——最后全白干!
  3. 协议里,别碰“雷区条款”

    • 禁止写“永久使用”“永久转让”!法律只允许有期限的租赁(农村土地最长70年),超过就无效。
    • 违约金别乱设:本案10倍违约金因协议无效直接作废。真要保障权益,加一句“签协议前甲方已查验林权证,保证地权无争议”,出问题时能追责。

最后提醒:土地纠纷90%败在“图省事”。宁可多花100元查证,别省这点钱赔上几万块!遇到村民阻工、权属不明,立刻停工查证,别像本案公司边施工边吵架——到头来钱退了,损失自己吞。法律只保护谨慎的人,不保护“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