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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不及时复议将丧失抗辩权-泾县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泾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823民初345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2月13日5时41分许,吴某华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王某明发生刮撞,致王某明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明被送往泾县医院救治,诊断为:1.左胫骨平台骨折;2.左膝挫伤等,于2025年3月4日出院。经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吴某华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明无责任。2025年9月5日,王某明经安徽某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治疗期间,吴某华支付了全部医疗费、住院护理费及伙食费,并额外支付了出院后一个月的护工工资。

法院判决结果:吴某华需赔偿王某明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143871元,驳回王某明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三步守住你的赔偿权益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铁证",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却未在3日内申请复议,法院将直接采信该认定书,你将彻底丧失在法庭上推翻责任划分的机会!

为什么吴某华输得这么冤?

吴某华在法庭上喊冤:"王某明也有责任!"但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说法。原因很简单: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必须做对这3件事!

✅ 第一步:拿到责任认定书,3天内决定"要不要翻案"!

✅ 第二步:算赔偿别"拍脑袋",证据决定能拿多少钱!

王某明主张按零售业日薪264元算误工费,但法院只支持了155.8元/天,因为:

✅ 第三步:对方赔了医疗费,不等于纠纷结束!

吴某华以为"医药费都付了,再给3万就够",结果法院判赔14万多。因为:

最后提醒

交通事故不是"谁伤谁有理",但程序正义大于天!记住这个顺口溜:

认定书到手别沉默,3天复议是底线;
赔偿项目算清楚,司法鉴定不能拖;
私了协议要谨慎,伤残认定后签才稳!

(注:本文案例中王某明、吴某华等名称已按规范隐去部分信息,企业名称如泾县某明水电安装经营部、安徽某潭律师事务所等均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