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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全部款项及费用-明光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明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1182民初587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23日,安徽某公司与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互信及担保协议》。2023年8月21日,安徽某公司出具《担保通知书》,同意为杨某与某安徽省分行的借款承担80%的保证责任。2023年8月28日,杨某与中国某有限公司明光支行签订《个人循环贷款线上随借随还额度协议》和《个人循环贷款线上随借随还用款合同》,约定杨某借款20万元。杨某同时出具《承诺函》,委托安徽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并承诺如果安徽某公司代偿,有权向杨某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代偿的全部款项、资金占用费(年利率10%)、违约金以及其他实现追偿权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2023年8月31日,某明光支行向杨某发放贷款20万元。贷款到期后,杨某未按约定还款。安徽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为杨某代偿贷款本息合计162,895.49元。后来,杨某于2025年5月14日向安徽某公司偿还86,132.21元,尚欠76,763.28元未还。安徽某公司还支付了3500元律师费。

法院判决杨某在十日内支付安徽某公司代偿款76,763.28元及资金占用费(2025年4月26日至5月13日以162,895.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5月14日起以76,763.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同时支付律师费3500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找人担保借钱,自己不还,担保人替你还了,担保人就有权找你要回所有代付款项和约定的额外费用。就像你让朋友帮你垫付饭钱,事后朋友肯定要你连本带利还回来一样简单。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记住这几点:

1. 担保不是"走过场",签字前想清楚
很多人以为只是帮朋友签个字、走个流程,没当回事。但实际上,一旦你签了担保协议或承诺函,就等于立了"军令状"——借款人还不上钱,你就得垫付,而且垫付后对方可以光明正大找你要钱,连利息和打官司的费用都能算在你头上。本案中杨某签的《承诺函》就明确写了这些,所以法院全部支持了。

2. 不要当"鸵鸟",被起诉一定要出庭
杨某收到法院传票后没去开庭,结果法院直接按安徽某公司说的判了。如果你被担保公司起诉,千万别觉得"反正我没钱还,去了也没用"就不出庭。不出庭等于自动放弃解释机会,法院只能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对你非常不利。就算真没钱,出庭说明情况,法院也可能帮你调解分期还款。

3. 还过钱一定要留证据
杨某后来还了8万多,安徽某公司自己承认了,所以只追偿剩余部分。但如果你还过钱却没留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据,担保人一口咬定你没还,你就百口莫辩。记住:现金还款风险大,银行转账时备注"还款",保存好凭证

4. 主动沟通能减少损失
本案中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10%计算(相当于月息0.83%),如果杨某早点和安徽某公司商量还款,可能谈个更低的利息,甚至免掉部分费用。现实中很多担保公司愿意谈,毕竟他们也想尽快回款。拖得越久,利息越高,最后可能越还不起

5. 律师费也可能要你承担
很多人不知道,如果当初签的担保协议里写了"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那么担保人请律师的费用,法院也会判你付。本案中3500元律师费就是这么来的。所以别以为只还本金就行,协议里的每句话都可能变成你的债务。

给借款人的建议

给担保人的提醒

最后提醒大家:担保是"情分",不是"本分"。帮人担保前一定要评估对方还款能力,别因一时面子让自己背上债务。如果已经代偿,也请依法理性追偿,避免激化矛盾。毕竟,解决问题比制造问题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