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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债务人必须全额偿还并支付利息 - 定远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定远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法律“天书”。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您遇到“替人还钱后要不回来”的糟心事该怎么办。案子讲的是:公司当担保人替别人还了60万,结果欠钱的公司耍赖不还,最后法院判欠钱的必须全额还钱!如果您或朋友也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慌,看完这篇就明白怎么处理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1125民初90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判决书,已简化名称):
2020年7月17日,被告安徽某公司向安徽某村镇银行营业部借款300万元,约定2021年7月17日还清。同一天,原告定远某公司给银行签了担保合同,承诺如果安徽某公司还不上钱,就由定远某公司替他还。后来安徽某公司没按时还款,银行就在2025年3月28日直接从定远某公司账户扣走60万元,用来抵安徽某公司的欠款。定远某公司替人还完钱后,多次找安徽某公司要回这60万,但安徽某公司一直不吭声、不还钱,定远某公司只好去法院告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安徽某公司10天内还给定远某公司60万元,另外还要付利息(利息从2025年9月11日起算,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直到全部还清为止)。如果安徽某公司到期不还,还得额外付“迟延履行金”(就是拖一天罚一天的钱)。

三、核心观点:替人还钱后,这样追回您的血汗钱!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理儿:您当担保人替别人还了债,法律100%站您这边,欠钱的人必须把钱还给您,一分都不能少! 法院为啥这么判?关键就三点:

  1. 代偿事实必须铁证如山:定远某公司手里有银行扣款回单、担保合同这些“硬证据”,证明它真替安徽某公司还了60万。
  2. 债务人赖账没用:安徽某公司当“缩头乌龟”不答辩、不露面,法院直接按证据判它输(法律叫“缺席判决”)。
  3. 利息有讲究:没约定利息时,法院只支持从起诉那天起算利息(本案从2025年9月11日开始),所以拖越久您越吃亏。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按这3步走准没错
第一步:代偿时立刻留证据

第二步:先礼后兵,别死磕

第三步:起诉要抓准“命门”

最后唠句实在话
当担保人前一定要长个心眼!千万别为“哥们义气”随便签字。如果已经替人还了钱,记住:法律是您最硬的后台,但证据是您最锋利的武器。拖过3年时效?等于白送钱给债务人!赶紧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该起诉就起诉——毕竟,您自己的钱,不比别人的命贱!

(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为保护隐私隐去具体名称。法律有温度,维权有方法,我是您身边的征和律师,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