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大额财物往来分手后可部分返还-定远县律师婚约财产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案号:(2025)皖1125民初92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裴某和杨某于2025年2月通过微信认识,3月份确定恋爱关系,7月初分手。恋爱期间,裴某为杨某支付了以下费用:在抖音平台购买衣物3621.31元;在淘宝购买衣服、鞋包等30464.63元;通过微信转账14593元(含"888"等特殊金额);通过支付宝转账41431.9元(含"520""1314"等特殊金额)并代付购物14488.53元。以上合计104599.37元。杨某为裴某购买衣物等花费4096.38元并转账600元,合计4696.38元。裴某月收入约6000元,经济条件一般。裴某认为这些钱是"垫付"而非赠与,要求杨某全部返还。
法院判决:杨某返还裴某50000元,支付保全费466元,驳回裴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律师手把手教你避坑
很多情侣分手后,会因为"谁花了多少钱"闹上法庭。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男生短短4个月花了10多万,分手后想全要回来,结果法院只支持了一半。为什么?作为处理过上百起婚恋纠纷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避免你踩坑!
第一,小额"甜蜜转账"别想追回
像"520""1314""888"这种带特殊含义的转账,或者买奶茶、电影票的小钱,法院直接认定是"恋爱礼物"。就像你情人节送99朵玫瑰,分手后总不能要回去吧?本案中,裴某转的"520""1314",法院明确说:"这是表达爱意,不用还!" 所以记住:520以下的小额转账+特殊数字,基本等于白送。
第二,大额消费要看"是否超出能力"
裴某月入才6000元,4个月却花了10多万(相当于不吃不喝攒17个月工资!)。法院认为这远超普通情侣正常开销,比如:
- 男生给女生线上代付3万多淘宝订单
- 30元到3500元不等的密集转账
- 女生从不主动承担共同消费(如吃饭、交通)
如果换成月入5万的富二代,花10万可能不算多;但普通打工人掏空积蓄,就可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关键看两点:你的收入水平+对方是否单方面索取。
第三,证据决定你能拿回多少钱
裴某最吃亏的是:
- ✘ 线下消费说不清:他说"线下买奢侈品1.5万",但没保留小票,法院直接不认
- ✓ 线上记录救了他:淘宝、抖音、微信转账都有电子凭证,法院据此算出10万+真实支出
血泪教训:- 凡是大额支出(超过月收入1/3),必须留凭证:订单截图、转账备注"借款"、聊天记录"等发工资还"
- 别信"口头承诺"!像本案女生说"工资发了还你",但聊天记录里全是"快给我买",没提还款
- 共同消费(如吃饭、旅行)别算账,这类法院不支持返还
最后提醒:3个救命步骤
- 及时止损:发现对方频繁要钱(如本案"不买包就拉黑"),马上冷静,别被情感绑架
- 收集"不是赠与"的证据:重点保存聊天记录中"代付""周转"等字眼,避免用"宝贝我爱你"这类话
- 别等到分手才行动:本案裴某在6月底就无力支付,却拖到9月才起诉。分手后3个月内是起诉黄金期,拖久了证据容易灭失
律师总结:恋爱花钱是情分,但掏空钱包换不来真心。普通人的爱情,经不起10万块的试探。如果对方总以"爱"的名义让你破费,记住法院的潜规则:小额是糖,大额是坑;有证能追,无证白送。真遇到纠纷,先理清账目再谈感情,别让"恋爱脑"变成"穷光蛋"。
注:本文案例来源于真实判决,为保护隐私已隐名处理。法律具有地域性,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