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中证据不足难获全额支持-潜山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82民初432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18日,安徽某甲公司(甲方)与潜山某公司(乙方)签订《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恒华新天地大厦;工程地点为某店;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真石漆综合单价为46元/平方米;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结算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后付至总造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案涉工程于2024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潜山某公司认可已收到工程款34万元。根据法院调取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地上土建外墙真石漆工程量为8812.64㎡,地下车库土建外墙真石漆工程量为375.11㎡。法院确认总工程量为9187.75㎡,工程款为422636.5元(46元/㎡×9187.75㎡),扣除已付34万元,安徽某甲公司尚欠82636.5元。
潜山某公司还主张室内乳胶漆122094元、楼梯侧边大白1800元及零星增补工程59348元,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另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3500元,也未提交证明。
判决结果:安徽某甲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潜山某公司工程款82636.5元;驳回潜山某公司关于增项工程款、律师费等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潜山某公司负担1540元、安徽某甲公司负担1000元,保全费1763元由安徽某甲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建议:施工欠款如何避免"赢了官司却少拿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一个血泪教训:施工方主张24万多欠款,最终只拿回8万多,差额高达16万!原因很简单——证据不够硬。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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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必须"看得见、算得清"
潜山某公司自己算的总工程款是58万多元,但法院只认定了42万多元。关键原因在于:法院依据住建局笔录和《造价鉴定意见书》确认了实际工程量(9187.75㎡),而施工方自己说的"增项工程"没有图纸、签证单等证据支撑。💡 通俗说:你干了多少活,不能光靠自己说,得有监理签字、甲方盖章的单子,或者像本案中权威机构的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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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答应的增项"在法庭上等于零
原告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声称对方认可欠款24万多元,但法院没采信。因为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对方身份(微信名"A木林森洪司"是谁?),也没写明增项内容和单价。💡 举个栗子:甲方现场负责人说"这个楼梯边再刷点白漆",你得当场让他签个字:"同意增补楼梯侧边乳胶漆工程,单价XX元"。否则事后他不认,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遇到施工欠款,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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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多问一句
- 别只看总价!重点看清:单价怎么算?工程量如何确认?增项怎么走流程?
- 例如本案合同约定"以双方结算为准",但没写清结算必须签字盖章,导致后来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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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养成"留痕习惯" 常见场景 正确操作 错误做法 甲方要求改图纸 拿到书面变更单再施工 "好嘞,我先干着" 每月报进度款 要求监理签字确认工程量 仅发微信截图 对方拖延验收 书面发函催告(保留邮寄记录) 只打电话抱怨 -
讨债前先自查证据链
起诉前问自己:- ✅ 有无双方盖章的合同?
- ✅ 有无甲方或监理签字的工程量确认单?(像本案法院采信的《造价鉴定意见书》)
- ✅ 有无催款记录?(微信/短信需证明对方身份,例如"聂总,安徽某甲公司徐经理")
缺任何一环,金额就可能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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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迷信"微信聊天能当证据"
本案原告提交微信记录,但法院没认,因为:- 无法证明聊天对象是被告公司人员(微信名太模糊)
- 内容没写清具体欠款构成(只说"欠24万",没分项列明细)
📌 重要提醒:微信催款时,必须写明"安徽某甲公司欠潜山某公司恒华新天地项目真石漆工程款XX元(附明细)",并让对方回复"金额无误"。
最后说句大实话
建设工程是"证据为王"的战场。很多包工头吃亏在"讲人情、留面子"——甲方说"先干活,钱不会少你",你就真不签单子?等对方赖账时,法院只会问:"证据呢?" 本案原告损失16万,根源不在对方多狡猾,而在自己没守住证据关。
记住:施工中多花10分钟签个字,胜过打官司后花10万请律师! 遇到欠款别硬扛,尽早整理合同、签证单、付款记录,该公证的公证,该发函的发函。证据扎实了,哪怕对方玩失踪(像本案被告拒不到庭),法院照样判你赢——但赢多少,全看你手里攥着多少"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