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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设备租金要付违约金还得保留证据-怀宁律师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怀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22民初648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7月30日,浙江某有限公司与寇某通过电子签名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寇某租赁高空作业剪叉(12米)设备5台,日租单价100元/台,月租单价1500元/台,进退场费300元/台,工程名称为鑫鸿源厂房项目。浙江某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8月1日、12月2日向寇某提供设备,设备共计进场作业266天,寇某欠租金13300元、进退场费1500元。
2024年8月21日,双方又签订另一份《设备租赁合同》,约定寇某租赁高空作业电动直臂(26米)设备2台,日租单价600元/台,月租单价10500元/台,进退场费1000元/台,工程名称相同。浙江某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8月26日提供设备,设备共计进场作业276天,寇某欠租金96600元。
浙江某有限公司诉称寇某还欠设备维修杂费1335.06元,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另外,浙江某有限公司支付了律师费45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寇某必须在10天内支付浙江某有限公司租金和进退场费共111400元(13300元+1500元+966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111400元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六,从2024年12月13日算起直到钱付清为止);但法院驳回了维修杂费和律师费的请求,因为浙江某有限公司没拿出证据,合同里也没写清楚能要律师费。

三、核心观点和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租设备不按时付钱,不仅要还清欠款,还得额外赔违约金;但你说对方欠你维修费之类的钱,必须拿出真凭实据,否则法院不认账!

很多老百姓以为签了合同就“稳了”,或者觉得“对方赖账我也没办法”。其实,法院判案很简单:

给你的实用建议

  1. 签合同别图省事:租设备前,把租金、维修费、违约金这些全写进合同,最好用电子签名(像本案这样),避免口头约定。
  2. 保留每一张“小纸条”:设备进场退场、维修记录、付款截图,哪怕是一条微信,都存好!手机里建个文件夹,就叫“XX项目合同证据”,别等打官司才翻箱倒柜。
  3. 催款要留痕:对方拖钱时,别光打电话,用微信或邮件发个“欠款明细+最后期限”,写上“按合同第X条,逾期要付违约金”。这样法院一看就知道你尽到提醒义务了。
  4. 别怕小纠纷升级:本案寇某被起诉后没出庭,结果法院直接判他全赔。如果你欠钱,收到传票赶紧联系对方协商;如果你是出租方,对方拖钱超过1个月,该起诉就起诉——像本案,小额诉讼很快,不用花大钱。

最后提醒一句:法律不帮“马大哈”。合同签了只是开始,全程留证据才是王道。下次租设备前,花10分钟按上面的法子做,能省你90%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