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车祸受伤也能索赔误工费,关键看是否实际劳动-寿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当事人问:“我都退休多年了,车祸受伤还能要误工费吗?”今天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答案——能!但必须证明你确实在干活。下面我用大白话解读这个案子,帮你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422民初93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直接说清楚事实(法院认定的原话,已按规则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2024年10月29日7时50分,朱某驾驶悬挂隐贤01907牌电动三轮车沿正东路(省道242)由南向北行驶至寿县隐贤镇青龙村高圩队路段时,遇对向胡某驾驶的左转弯的二轮电动车,因操作不当,车辆发生侧翻,后许某乙驾驶的未按道路右侧通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轮胎与电动三轮车乘员许某发生碾压挤压,致朱某及许某受伤、电动三轮车受损。该事故经认定,朱某和胡某共同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许某乙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许某不承担责任。许某受伤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至2024年12月20日,出院诊断为手套撕脱伤,共住院52天,花去医疗费114251.85元,中国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先行垫付9000元。经鉴定,许某因交通事故致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和营养期均为90日。事故发生前,许某一直在寿县隐贤镇青龙村务农。许某乙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为安徽某公司,在中国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赔偿许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174190.45元(已扣除垫付的9000元),但驳回了部分过高索赔,比如误工费只按农村收入标准算,没按许某主张的每天191元。
三、核心提醒:遇到类似事故,这样做才能多拿赔偿!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老百姓注意的,就是70多岁的老人也能拿到误工费!许某已经71岁(远超退休年龄),但法院还是支持了她的误工费,关键就两点:
1. 证明你确实在干活——光说“我在种地”没用,得拿证据!
- 许某赢在提供了两样东西:村委会开的务农证明 + 土地承包证。法院说:“虽然你71岁了,但能证明还在种地,就有收入损失。”
- 反面教材:保险公司一开始死活不认误工费,理由是“退休了哪来的误工”。但法院直接打脸:法律只看事实,不看年龄!
- 你该怎么做:
- 事故发生后,马上让村委会开证明(写清楚“XX一直在务农,有劳动收入”);
- 保留土地承包证、卖菜收据、农活照片等任何能证明你还在干活的证据;
- 别信保险公司忽悠“退休了没误工费”,坚决主张权利!
2. 误工期不能乱算——最长只算到定残前一天!
- 许某做了鉴定,说误工150天。但法院只认146天(从受伤到定残前一日),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伤残后的损失算进伤残赔偿金,不能重复要误工费。”
- 你该怎么做:
- 做伤残鉴定后,误工期自动截止到定残前一天,别再傻乎乎按鉴定报告天数主张;
- 如果保险公司按鉴定天数少赔,直接拿出《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七条怼回去。
其他避坑指南:
- 交强险要“抢份额”:这起事故有2个伤者(许某和朱某),法院特意给朱某预留了2万元交强险额度。如果你是伤者,一立案就声明“还有其他人受伤”,要求保险公司提前分钱,别等钱被分光才后悔。
- 非医保用药别认栽:保险公司总说“要扣15%非医保药费”,但法院这次没支持!除非保险公司能证明哪些药不合理,否则一分不能少。
- 精神抚慰金别贪多:十级伤残一般支持3000-5000元,许某要5000元,法院只判3000元。合理主张,别因小失大拖垮整个案子。
最后说句实在话:
交通事故赔偿,年龄不是障碍,证据才是王道!很多老人觉得“年纪大了不配要误工费”,结果白白少拿几万块。记住:只要你在劳动(种地、看摊、带孙辈换补贴都行),就有权索赔。出事后三步走:报警留记录→收集干活证据→找专业律师算账。别被保险公司几句话吓退,你的辛苦钱,一分都不能少!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及公司名已按法律惯例隐去,如许某、安徽某公司、中国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