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购建材后欠条签名用化名也能追回欠款 - 巢湖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老百姓,很多人以为朋友间赊账打个欠条就行,万一对方签个假名就没办法了。其实不然!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即使欠条上签名是化名,只要能证明是同一人,法院照样判你还钱。别再担心朋友赊账跑路了,看完这篇你就能学会怎么保护自己!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81民初69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钱某和孙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左右,孙某在钱某处赊购砂石等建筑材料,一直没付清货款。2020年1月19日,两人结算后,孙某欠钱某12万元,孙某当场写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欠到钱某人民币12万元”,但签名写的是“孙某”。钱某在法庭上说,孙某平时在外就用“孙某”这个化名,欠条确实是孙某本人写的。后来,2021年1月15日,孙某用微信转给钱某4000元,剩下的钱一直不给。钱某催了好多次都没用,最后在2025年6月11日去法院告了孙某。
法院判决很简单:孙某必须在10天内付给钱某11.6万元(12万减去已付的4000元),还要从2020年1月19日开始算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一直算到钱还清为止。另外,打官司的费用4240元也由孙某承担。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记住的是:欠条签名用化名不要慌,关键是你能证明“化名就是他本人”。钱某胜诉不是因为欠条写得多规范,而是他提供了证据(比如当庭说明孙某平时就用“孙某”这名字),法院一查就认定了。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纠纷——比如朋友赊货不还、对方签假名、拖着不给钱——照着这三步做,就能轻松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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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证据要“傻瓜式”:
别光靠口头说,每次交易都要留“铁证”。比如:- 欠条必须写对方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如果对方不肯写,就用微信语音说“这是孙某欠我的钱”,然后录音保存);
- 转账用银行或微信(别用现金),备注写清楚“货款”;
- 对方用化名时,马上截图聊天记录证明“孙某=孙某本人”,比如他朋友圈、群里都用这名字。
就像本案,钱某一句“孙某平时就叫孙某”就被法院采信了,你平时多留个心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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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掐时间”:
法律规定,欠款纠纷一般3年内必须起诉(从欠条日期算起)。本案中,钱某2020年1月打的欠条,2025年才起诉,看似超时,但因为他2021年还在催款(微信转账就是证据),法院认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了。
你的行动:欠款后每半年微信发一句“老孙,12万货款啥时还?”,别删记录。这样就算拖到第4年,法院也会支持你。 -
起诉要“算双份”:
别只盯着本金!本案钱某聪明在两点:- 直接主张逾期利息(从欠款日算起),法院一分没少判;
- 明确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孙某最后倒贴4000多块)。
你的操作:写起诉状时,一定要加一句“请求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白纸黑字的钱,法院必须判。
最后提醒:朋友赊账别碍于面子!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该签合同签合同,该留证据留证据。万一遇到老赖,像本案孙某这样躲着不露面,法院照样缺席判决——你只需证明“欠款存在+对方身份”,剩下的交给法官。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早行动早拿回钱!
(注:本文案例为真实司法文书改编,人物名称已做匿名处理,核心规则适用于全国同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