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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确认的货款到期不付,逾期利息如何计算有标准-池州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池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702民初544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秦某从李某处购买了一批石子粉,总货款为528314.4元。秦某支付400000元货款后,于2024年12月19日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确认尚欠货款128314元,承诺于2025年1月20日前付清。到期后因秦某未履行付款义务,李某将秦某告上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秦某在10日内向李某支付货款12831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2831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从2025年1月21日起算到还清为止)。同时驳回了李某关于按4倍利率计算利息的请求,案件受理费2906元由秦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欠钱不还怎么办?手把手教你维权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欠条写得清清楚楚,到期不还钱,法院一定帮你追回,但利息不是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遇到货款拖欠时,常犯三个错误:要么不好意思要欠条,要么欠条写得乱七八糟,要么一上来就要求“天价利息”。看完这个案例,记住这几招:

1. 欠条是“护身符”,必须当场写清楚

2. 逾期利息不是“狮子大开口”,法院有“计算器”

3.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判他输

最后提醒

做生意难免遇到“老赖”,但记住:欠条是你的“护身符”,3年是你的“倒计时”。别等几年后钱要不回来才后悔!如果对方拖着不给:
1️⃣ 先发微信/短信催款(保留记录);
2️⃣ 立刻补欠条或对账单;
3️⃣ 3年内找律师起诉,别拖!
(注:文中李某、秦某等均为化名,案例来源于公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