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欠款只找真正买家,帮忙转账的人不用还钱-亳州谯城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602民初2052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6月7日,张某收购刘某的小麦,小麦总价款为416922元。2024年6月29日,张某通过周某向刘某支付100000元货款。2024年7月3日,张某通过周某向刘某支付100000元货款。2024年7月27日,张某通过周某向刘某支付100000元货款。张某尚欠刘某116922元货款至今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 张某必须在7天内把116922元欠款还给刘某,还要从2025年9月4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逾期利息(比如拖到2026年还,多给3000多块利息)。
- 驳回刘某对周某的所有要求(周某不用还钱,也不用承担保函费、诉讼费)。
- 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1128元,全部由张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欠款纠纷,千万别冤枉“帮忙转账”的人!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你只能向真正和你做生意的买家要钱,帮别人转账的“中间人”不用替你背债! 很多人搞不清这点,一着急就把转账人也告上法庭,结果白花钱、白折腾。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怎么办:
1. 为什么周某不用还钱?关键看“合同关系”
- 刘某卖小麦时,是张某直接联系、谈价格、安排车辆拉货的,周某只是按张某要求帮忙转账(相当于张某的“出纳”)。
- 法院查了证据:刘某和张某的聊天记录、录音,只能证明他俩是买卖双方;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周某参与了买卖(比如谈价格、收货、承诺还款)。
- 通俗理解:就像你借10万给老张,老张让老王转给你5万,老王只是“跑腿的”。你不能因为老王转过账,就咬定老王也欠你钱——除非你能证明老王自己也借了钱。
2. 遇到欠款,3步走对路,避免踩坑
-
✅ 第一步:锁定“真正欠钱的人”
卖东西时,一定要让买家亲自签字确认合同或欠条(比如“今收到刘某小麦170吨,张某”)。如果像本案只有口头约定,务必保留:- 直接对话证据(微信、录音别删,内容要明确“我是买家”);
- 物流单据(拉货车辆是谁安排的);
- 货款支付记录(备注“张某还刘某小麦款”)。
千万别学刘某:只留了张某的聊天记录,却误以为帮转账的周某也是买家,白白告错了人!
-
✅ 第二步:利息和费用别乱要
- 逾期利息:如果买卖时没约定还款日期,从你正式起诉那天起算(本案从2025年9月4日算),利率按当时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本案是3%)。
- 其他费用(如保函费):除非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欠款方要承担”,否则法院不支持(本案刘某多花了600元保函费,打水漂了)。
-
✅ 第三步:告错人?立刻止损!
如果像刘某一样,证据只证明A欠钱,但误把帮忙转账的B也告了:- 法院会直接驳回对B的诉求(本案周某全程不用出庭,张某缺席也没影响结果);
- 你交的诉讼费、保全费可能全打水漂(本案费用都判给张某承担,但如果你坚持告周某,这部分钱可能要自担)。
正确做法:起诉前先咨询律师,用10分钟确认“谁该被告”。别因小失大,多花冤枉钱!
最后提醒:
- 买方让别人转账?正常!但转账人不是买家,除非他主动说“这钱我来还”并留证据。
- 拖欠货款别干等!及时发书面催款通知(微信也算),避免过了3年诉讼时效。
- 记住:打官司不是“谁经手钱谁还钱”,而是“谁和你做生意谁负责”。保留好直接证据,才能稳稳拿回血汗钱!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撰写,专为普通群众解读常见法律问题。如遇纠纷,建议携带完整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证据不足错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