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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无资质空调维修工致人受伤定作方需担责-铜陵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铜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7民终84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安徽某建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等业务。2021年12月,中国某建工程局公司将其承包的枞阳县卫健系统三个医院建设项目中的机电工程分包给安徽某建公司施工。2023年7月,安徽某建公司工作人员高某就枞阳县中医院工地员工宿舍的空调移机事宜与余某某联系,余某某和阮某将空调移至员工宿舍,高某支付余某某400元安装费。2024年5月21日,因空调制冷问题,高某再次联系余某某维修,余某某叫上阮某到现场。阮某维修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从约3米高的空调外机支撑架上跌落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后阮某报警并与安徽某建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起诉要求安徽某建公司和中国某建工程局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余元。

一审法院驳回阮某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安徽某建公司因选任无资质人员承担30%责任,赔偿阮某38258.72元,其余损失由阮某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选任无资质工人=自找麻烦,安全防护不到位=自己担责
这起案件特别典型,很多读者可能遇到过类似情况:自己或亲友在干活时受伤,想找“老板”赔钱,却不知道该找谁、怎么赔。咱们用大白话捋清楚关键点,下次遇到类似纠纷心里就有底了。

1. 为什么“老板”要赔钱?——选人不当要担责!
很多人以为:“活儿是我包给老张干的,老张找谁干活跟我没关系”。但法院明确说了:高空维修空调属于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根据国家规定,离地2米以上作业就属于高风险项目,工人必须有《高处作业操作证》。

2. 为什么“总包公司”不赔钱?——责任主体要找准!
阮某起诉时把中国某建工程局公司(总包方)也拉进来,要求连带赔偿。但法院直接驳回,理由很简单:

3. 为什么工人自己要背70%责任?——安全防护是保命底线!
法院特别强调:阮某作为专业维修工,明知3米高处作业却不系安全绳,明显违规。行业惯例是维修工自带安全设备,他却心存侥幸,最终导致摔伤。

最后划重点

遇到类似纠纷别慌,先理清三个问题:谁让你干的活?你有没有证?安全措施谁负责?答案明确了,责任划分就清晰了。记住:法律保护的是尽责的人,不是侥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