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服务费被拖欠有证据就能要回-马鞍山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03民初697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日,某企管公司(以下简称"企管公司")与某营销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签订《渠道服务合作合同》,约定企管公司作为某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委托营销公司提供渠道销售服务。双方约定每销售一套房屋,企管公司向营销公司支付服务费用4万元。
之后,双方又分别在2024年5月1日、6月1日、7月1日和9月1日签订了类似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将服务期限延续至2024年9月。
在2024年4月至9月期间,营销公司共成功推荐6套房屋成交:
- 客户鲍某购买了4栋902室
- 客户谢某购买了4栋106室
- 客户傅某购买了4栋206室
- 客户孟某购买了4栋506室
- 客户曹某购买了4栋505室
- 客户李某购买了4栋103室
营销公司分别在2024年5月16日、8月1日、9月3日、11月27日、11月27日、2025年2月24日向企管公司开具了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24万元。2025年2月25日,企管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确认了这6户的认购情况。
但企管公司一直未支付服务费。营销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管公司支付24万元服务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院判决:企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营销公司支付服务费240000元,并以24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自2025年9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2450元由企管公司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干了活,对方赖账不给钱,但只要你证据齐全,法院照样判你赢!最让人安心的是,就算某个月的合同原件丢了,只要有其他证据链能证明你确实提供了服务,钱一样能要回来。
本案中有个关键细节:营销公司找不到2024年8月份的合同原件,但法院根据客户确认单、微信聊天记录、发票等证据,认定8月份双方也存在事实服务关系,最终支持了全部24万元服务费。这给所有做生意的朋友提了个醒:合同不是唯一救命稻草,证据链才是硬道理!
如果你也遇到服务费被拖欠,记住这5个实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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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只签合同就完事,关键证据随时留
- 像本案中的《客户确认单》《签约确认单》必须让对方当场签字(电子签也行)
- 每次开票后保留送达凭证(比如微信发送发票的截图)
- 对方口头答应的事,马上微信文字确认:"X总,刚才说的XX事项我记下来了,您看是否这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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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是摆设,要开得"恰到好处"
本案营销公司分6次开票很聪明:- 每成交1-2套房就开一次票(避免一次性开大额票被拒收)
- 开票时间紧贴成交时间(5月成交5月开票,9月成交9月开票)
- 提醒:合同没约定开票时间的,也要在服务完成后30天内主动开票,这是催款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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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拖钱时,3句话催款最有效
别只说"啥时候给钱",按本案合同学这3招:"根据XX合同第X条,您应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付款,现逾期XX天,请于X月X日前结清"
"随函附上客户确认单及发票签收记录(附件1-3)"
"若7日内未回复,我们将按合同约定启动法律程序"
重点:必须用书面形式(微信/邮件都算),口头催款法院不认! -
合同续签别断档,补救措施要跟上
本案中8月份合同原件丢了差点出问题,但营销公司做了3件补救的事:- 保留了8月成交客户的确认单(证明实际服务了)
- 微信让对方确认了8月成交数据(相当于补签证据)
- 在起诉时提交了《情况说明》解释断档原因
经验:如果合同漏签了,马上让对方补签《服务确认书》,写明"虽无书面合同,但已实际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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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玩失踪?别慌,法院会帮你"敲警钟"
本案被告全程不露面,但法院照样判输:- 被告收了传票不来开庭=自动放弃辩解机会
- 原告证据充分时,缺席判决反而更快(本案从立案到判决仅1个半月)
行动指南: - 起诉前发《律师函》给对方"最后通牒"(成本约500元,但60%能催回欠款)
- 欠款超5万元立即起诉(诉讼费才几百元,但能冻结对方账户)
- 记住:法律保护"积极维权的人",不保护"默默等的人"!
最后划重点:做生意最怕"信任代替证据"。下次签合同时,多问一句:"这个环节怎么留证据?" 比如带客户看房时拍个现场视频,微信确认单用"已读"功能... 这些小动作花不了1分钟,但关键时刻能帮你拿回几十万!别等到对方跑路才后悔——法律只帮准备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