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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低价卖房给亲属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马鞍山律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马鞍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案号:(2025)皖0503民初683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4日,林某以赠与合同纠纷为由对柏某、夏某提起诉讼。2024年11月1日,法院作出(2024)皖0503民初5200号民事判决,认定夏某未经林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柏某,该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柏某向林某返还1506092.76元。林某于2025年4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仅执行到51540元。2025年9月3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未发现柏某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在林某诉柏某、夏某的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林某的律师于2024年8月29日调取了柏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当时案涉某小区某村41-503室房屋登记在柏某名下。2024年9月5日,柏某(卖方)与柏某(柏某的妹妹、买方)签订《马鞍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以26万元价格出售给柏某(房屋面积74.82平方米),并称购房款应于2024年9月5日前支付。但柏某未实际支付房款,仅向柏某出具欠条,称“因房屋过户欠柏某13万元,承诺房屋卖掉后7日内还清”。2024年9月13日,林某律师再次调取信息时发现,该房屋已于2024年9月5日过户至柏某名下。庭审中,柏某确认未向柏某支付过任何房款。

法院判决:撤销柏某向柏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柏某将房屋恢复登记至柏某名下;柏某向林某支付保全保险费500元。

三、核心观点: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如果债务人为了躲债,故意低价把房子卖给亲戚,债权人可以告到法院要求撤销交易! 很多人以为“钱转给家人就安全了”,但法律早就堵死了这条路。结合本案,我给遇到类似纠纷的朋友3个关键提示,简单好记:

  1. 发现债务人转移财产,要快!
    林某为什么能赢?因为她动作快:在发现柏某卖房后,1年内就起诉了(2024年9月13日知道卖房,2025年8月20日就立案)。法律只给债权人1年时间行使撤销权,超时就作废。所以,如果你的债务人突然卖房、卖车,或者把钱转给家人,立刻查财产动向(比如通过律师持调查令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马上准备起诉,别等“过段时间再说”。

  2. 重点抓“假交易”证据,别被合同骗了!
    柏某辩称“房子本来就是父母给妹妹的”,但法院没信,因为:

    • 15年不办过户,偏偏被起诉后火速操作:房子2010年就登记在柏某名下,妹妹15年没要,一听说柏某被告了,9天内就过户,这不合常理;
    • “26万卖房”是假的:74平米的房子只卖26万(远低于市场价),妹妹还只打了13万欠条,且没实际付款——法院直接认定“根本没付钱”。
      你的应对方法
    • 如果债务人卖房给亲戚,查清楚是否真付了钱(要银行流水);
    • 交易时间是否“太巧”(比如在你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后突然操作);
    • 市场价证据(比如同小区近期成交记录),证明价格“明显不合理”。
  3. 撤销权不是白用的,但费用能要回来!
    林某花了500元买保全保险(防止房子再被转卖),法院判柏某承担这笔钱。因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如保全费、保险费),法律明确规定由债务人“埋单”。所以,你起诉时:

    • 一定要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房子或账户),防止债务人再转移;
    • 保留好所有开支票据(保全保险费、诉讼费),法院大概率会判债务人赔偿你。

最后提醒:债务人耍这种“小聪明”很常见,但法院最恨“躲债”。只要债权真实、转移财产影响你还钱,且你1年内行动,胜算很高。别怕打官司——像本案林某,原本只拿到5万块,赢了撤销权就能重新执行房子,挽回大半损失!如果发现对方转移财产,马上固定证据+1年内起诉,这是你的法定权利,别白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