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租金可追讨但违约金需注意条件-淮南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03民初111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因经营需要,2021年3月21日,单某(出租方)与吴某(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1.房屋坐落于淮南市田家庵区、116#商铺和217#住宅公寓,共四间,用途商铺;2.租赁期限:2022年1月30日至2032年1月30日,共十年;3.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每年13万元,租金按每半年支付(每次需提前15天支付),承租方需缴纳2万元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在承租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押金;4.承租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金,或延迟支付超过15天的,出租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金责任(违约金2万元)。后吴某未依约按期支付房屋租金。双方在庭后核实,吴某已结清2025年1月30日之前的全部租金,2025年2月1日之后的租金至今未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吴某需要向单某支付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的租金13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费(相当于欠钱不还的利息损失)1337.5元;但驳回了单某要求支付违约金2万元和其他超额利息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房东可以追讨欠租,但拿违约金必须看清合同条件,否则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很多普通人遇到租客不付房租时,容易冲动地把违约金、利息全堆上去告,结果像单某一样,19.5万租金只拿回13万,2万违约金还彻底泡汤。为什么?关键就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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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欠多少,得按合同“对表”算清楚
单某一开始要19.5万租金,但法院只认13万,因为合同写明“年租金13万”,而双方确认2025年2月后才开始欠租——相当于只欠了1年房租。提醒您:如果租客拖房租,别光凭感觉要钱!立刻翻出合同,核对:- 欠租具体从哪天开始(像本案中双方庭后核对了截止日期);
- 按合同标准算总欠款(比如年租13万,欠半年就只能要6.5万);
- 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避免像单某一样因证据不足被砍掉6万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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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不是“想拿就能拿”,要看合同“开关”
最坑的是违约金2万没拿到!合同写明:“延迟支付超15天,出租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金”。但单某只告“要钱”,没提“解除合同”,等于没打开违约金的“开关”。法院说:既然合同把“解约”和“违约金”绑在一起,你不断租就拿不到违约金。更关键的是,单某已要了资金占用费(利息损失),再要违约金等于“一伤两赔”,法律不支持。
教您避坑:- 签合同时,重点圈出违约条款——看清楚“要违约金是否需先解约”(像本案);
- 如果租客长期欠租,先发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比如微信/邮件写“因你欠租超15天,现正式解约”),再告违约金;
- 别重复要钱!资金占用费(利息)和违约金只能选一个,优先选违约金(通常更高),但必须符合合同条件。
最后给您的实操建议:
- 租前:签合同时,让律师或社区法律站帮忙看条款,尤其把“违约金触发条件”写明确(比如“欠租超15天,直接产生违约金,无需解约”);
- 租中:租客欠租时,先发催款函(写明欠款金额、最后期限),保留邮寄记录;如果协商降租,必须签补充协议;
- 打官司:
① 只主张合理金额(像本案13万租金+小额利息);
② 如果想拿违约金,必须把“解除合同”写进诉讼请求;
③ 钱紧时申请“财产保全”(像本案冻结对方账户),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记住:法律只保护“清醒的人”。合同是您的“护身符”,用对条款才能守住钱袋子。遇到纠纷别硬扛,先核对合同细节再行动,省得像单某一样——该拿的钱没拿全,不该花的诉讼费却多掏了9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