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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交通事故能否获赔误工费?-淮南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淮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402民初441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1日10时15分,余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淮南市广场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广场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右转弯时,与由北向南白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白某受伤,两车受损。淮南市某田家庵二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白某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后,白某入淮南某医院治疗,住院16天。经鉴定,白某因交通事故致肋骨骨折6根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另查明,事故车辆在某合肥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白某住院期间,余某垫付2000元,某合肥分公司垫付11000元并支付车辆修理费255元。

法院最终判决:某合肥分公司赔偿白某116888.44元;余某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白某关于误工费和重复车辆维修费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核心问题】60岁以上老人出车祸,能要误工费吗?

这个案例中,60岁的白某向法院主张了2万元误工费,但法院没支持。为什么?因为白某拿不出证据证明:

  1. 她确实在工作(已到退休年龄);
  2. 事故导致她实际少赚了钱。

关键结论:

不是"60岁以上就不能要误工费",而是"要误工费必须证明你真因事故少赚钱了"!

【血泪教训】三类人最容易被拒赔误工费

  1. 超龄工作者:像白某这样已满60岁的,法院默认已退休,若不能证明仍在工作,误工费直接不认。
  2. 证据缺失者:只口头说"我在干活",没合同、没流水、没单位证明,法院无法采信。
  3. 重复索赔者:某合肥分公司已赔255元修车费,白某还坚持要这笔钱,结果被法院驳回。

【实操指南】发生车祸后这样做,赔偿一分不少

✅ 第一步:固定"谁的责任"——24小时内必须做

✅ 第二步:收集"赔什么钱"——重点保存三类单据

费用类型 必须保存的证据 案例教训
医疗费 住院发票+用药清单+门诊记录 本案白某凭票据获赔13176元
误工费 劳动合同+近半年工资流水+单位扣薪证明 白某因无证据,2万误工费泡汤
车辆损失 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修车费已赔,再主张必被驳回

特别提醒:60岁以上人员主张误工费,需额外提供:

  • 仍在工作的书面证明(村委会/居委会可开)
  • 银行代发工资记录(现金工资难证明!)
  • 事故后单位停发工资的书面通知

✅ 第三步:搞清"谁来赔钱"——别找错人白忙活

【一句话总结】

超过退休年龄≠不能要误工费,但必须用"工作证据+收入减少证明"说话! 事故后牢记"报警留证、票据归档、保险先行"12字口诀,既不被保险公司忽悠,也不因证据缺失白吃亏。

温馨提示:本案中白某的残疾赔偿金(99078元)和护理费(9354元)都获支持,说明年龄不影响伤残赔偿——重点不在年龄,而在证据是否扎实!下次遇到类似纠纷,先问自己:"我证明我少赚钱的证据,够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