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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欠款不还?法院判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玉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玉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3民初485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在玉山县必姆镇开了一家钢筋店,2018年至2019年8月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购买钢筋,仅支付了部分货款,2019年8月2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还欠钢筋款229,386元,约定月利率1.5%,此后被告又支付了部分货款,2024年1月19日,原告就尚欠的货款向玉山法院起诉,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于2024年5月30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被告尚需支付原告货款本金169,386元,利息按30,000元结算,诉讼费4,048元,合计203,434元,双方同意按204,000元履行,并约定被告于2024年5月20日支付原告14,000元,于2024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支付40,000元,余款150,000元由案外第三人张某负责归还,被告保证张某于2024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日前向原告出具债权凭证,如张某未出具债权凭证,则该150,000元由被告负责偿还,协议签订后,原告撤诉。但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被告仅支付了原告10,000元,其余款项至今未付,张某也未向原告出具债权凭证。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汪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付清原告杨某的货款194,000元(204,000元减去已付的10,000元),并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其中,44,000元的利息从2025年1月28日开始算(因为这部分钱本该在2025年1月27日前付清),150,000元的利息从2025年11月5日原告起诉那天开始算,一直算到钱全部付清为止。另外,被告还得承担2,169元的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欠钱不还?三招教您守住血汗钱!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买卖交易中,对方欠钱不还,别怕!只要您证据齐全、协议写清,法院一定帮您追回货款和利息。 很多人觉得打官司麻烦,结果拖着拖着钱更难要回来。下面用大白话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

第一招:交易全程留“铁证”,别信口头承诺!
就像本案中杨某做的——每次卖钢筋都让汪某打欠条,写清楚欠多少钱、利息怎么算;后来还签了书面协议,把还款时间、金额、甚至第三方担保(张某)的责任都白纸黑字写明白。关键提醒:

第二招:对方违约别心软,及时起诉是王道!
本案中,汪某签了协议还只付了1万块,杨某立刻去法院起诉。为什么必须快?

第三招:协议要“兜底”,别把鸡蛋放一个篮子!
最值得学的是杨某在协议里的设计:约定“如果张某不还钱,汪某必须兜底”。普通人也能抄作业:

最后说句实在话: 买卖本是诚信事,欠钱不还终害己。您做生意时,留好单据、签好协议、敢维权,就是守住钱袋子的三把锁。就算遇到老赖,法律永远站在守规矩的人这边——就像本案,杨某从2018年拖到2025年,最终还是靠证据赢回了19万多!下次再有人欠您钱,别犹豫,收集证据、果断起诉,您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