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被拖欠时合同主体有争议仍可获法院支持-广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03民初535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8日,曾某与黄某作为甲方并加盖山东某甲有限公司公章签订了《彩钢板施工合同》,将江西某有限公司厂房的彩钢板安装工程发包给曾某。合同约定:彩钢板安装费每平方米25元,FFu吊顶40元/平方米;付款方式为进场付生活费,政府工程款下来后分阶段付款,验收合格后付95%,剩余5%半年后付清;工期至2024年1月30日。
2024年5月8日,工程完工后,曾某与范某(江西某有限公司副经理)结算确认总工程款890,157.3元,范某签字确认并备注需核对面积等事项。
曾某共收到工程款467,000元:2023年10月至11月,陈某通过微信支付20,000元;2024年1月19日,张某转账100,000元(备注:代支人工费)和微信支付68,000元;2024年1月22-23日,山东某甲有限公司转账279,000元。
2024年1月21日,江西某有限公司向山东某甲有限公司转账288,000元。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某作为江西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将公司资金3,081,700元转入个人账户,导致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
山东某甲有限公司是葛某独资的公司,持股100%。黄某于2024年3月29日去世。
法院判决:
- 山东某甲有限公司支付曾某工程款423,157.3元及利息(截至2025年7月8日为17,032.08元);
- 葛某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江西某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423,157.3元范围内对曾某承担清偿责任;
- 张某对江西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驳回曾某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给所有干工程的老板和工人提了个醒:就算合同签得有点问题,工程款被拖欠了也能要回来!关键要抓住五个"救命稻草":
1. "对方付过钱就等于认账"——合同有问题也能要到钱
曾某签合同时,代表山东某甲有限公司的黄某可能根本没权签字。但法院发现山东某甲有限公司后来直接付了27.9万元工程款,就认定这是"用实际行动认账了"。就像你去小饭店吃饭,老板没签字收据但收了你钱,就不能说没卖你饭。
你该怎么做:
- 保留所有付款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截图)
- 即使合同盖章模糊或对方代表身份存疑,只要对方付过款,就赶紧收集证据
- 别听对方说"合同不成立就不付钱",付款行为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2. "谁欠钱找谁要"——可以直接向发包方(业主)要钱
曾某是和山东某甲有限公司签的合同,但实际干活的是给江西某有限公司(业主)的厂房做工程。法院判决江西某有限公司必须在欠山东某甲有限公司的钱范围内,直接付给曾某。就像你给老张家装修,老张还欠包工头钱,你就能直接找老张要。
你该怎么做:
- 搞清楚工程的"发包链条":谁是最终业主(发包方)
- 查业主是否还欠转包方工程款(可查政府招标网站、问同行)
- 起诉时一定要把业主列为被告,别只盯着给你签合同的人
3. "独资公司老板要个人还债"——别被"公司"二字骗了
山东某甲有限公司是葛某一个人的公司。法律规定:独资公司的老板必须证明"公司钱和自己钱分得清",否则就要用个人财产还公司债。葛某拿不出证据,法院就判他个人也要还钱。
你该怎么做:
- 接工程前查对方是不是"一人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
- 起诉时直接把独资公司老板列为被告
- 重点收集老板用公司账户付个人开销的证据(如买车买房记录)
4. "老板乱转公司钱要个人担责"——揪出公私不分的老板
江西某有限公司的老板张某,把300多万公司资金转到自己银行卡,说是为了公司开支但拿不出证据。法院认定这是"公私不分",判张某个人也要还债。就像你开小超市,把卖货钱存自己钱包却不记账,欠供应商钱就得自己赔。
你该怎么做:
- 注意收集老板用个人账户收工程款的证据(微信/银行备注"工程款"的转账)
- 查公司账户流水(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调取)
- 发现老板频繁公私转账,立即固定证据(截图保存)
5. "实际干活的人没有优先受偿权"——别指望拍卖工程优先拿钱
曾某想主张"如果厂房被拍卖,我的工程款要优先拿",但法院没支持。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直接和业主签合同的承包人才有这个特权,曾某是二包、三包,属于"实际干活的人",没有这个权利。
重要提醒:
- 别幻想"等工程拍卖就能拿钱",要钱还得靠前面四条
- 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必须主张权利(法律叫"优先受偿权期限"),但实际施工人用不上
遇到工程款拖欠的实战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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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前留证据:
- 拍工程现场视频(带时间水印)
- 让业主或监理签字确认已完成工程量
- 微信催款时明确说"截至今天完成XX工程量,欠款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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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钱袋子":
- 用"天眼查"APP查发包方是否涉诉、账户是否被冻结
- 重点查是否为独资公司、老板有无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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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最后通牒":
写书面催款函(模板:"截至X月X日,贵方欠工程款XX元,请5日内支付,否则将依法维权"),用邮政EMS寄送并保留单据 -
起诉黄金期:
- 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起诉最佳(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 一定要把业主、转包方、独资公司老板、公私不分的股东全部列为被告
记住:干工程最怕"不好意思要钱"。这个案子中曾某坚持要回42万多元,关键就是及时结算、保留微信记录、发现张某公私转账问题。工程干完了不等于钱到手,一定要像讨薪农民工那样较真——你的材料钱、工人工资都是血汗钱,法律永远站在实际干活的人这边!但千万要早行动,等对方公司注销、老板跑路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