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受伤别慌!雇主未尽安全义务需担责六成-崇仁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老百姓,干工地、做零工时万一受伤,常有人以为“自己不小心就活该倒霉”。但法律可不是这么算的!今天用一个刚判的案例告诉你:只要雇主没做好安全防护,哪怕你自己也有点疏忽,照样能拿到大半赔偿。这个观点特别实用,很多人搜“打工摔伤怎么赔”“雇主责任比例”时都会用到。下面我用大白话拆解案子,教你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024民初261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按判决书原文整理,删掉“本院查明”等套话):
被告方某承包了崇仁县郭圩乡的工地,聘请原告周某搬运水泥进行混泥土浇筑,约定日工资300元。2024年8月8日上午,周某在施工现场搬运水泥时转身未站稳,不慎摔跤,导致左脚脚踝骨受伤,当天被送往抚州市某医院治疗,住院23天。入院和出院诊断均为:左胫骨骨折、左腓骨骨折、左踝关节脱位、左足软组织挫伤。医院建议:伤口干燥、术后两周拆线、加强营养;出院后1/2/3/6/12个月复查;3个月内不能负重;一年后拆内固定;不适随诊。周某花医药费18,159.06元(未用医保报销),方某预支20,000元。2025年4月,经抚州某鉴定所鉴定,周某伤残十级,后续治疗费15,000元,鉴定费1,500元由周某垫付。方某不服,申请重新鉴定。6月25日,法院委托南昌大学某鉴定所复鉴,结果相同。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算出周某总损失15万多元(含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认定方某要赔60%,即93,461元。扣除已付的20,000元,方某还得赔周某7万3千多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打工受伤,这样维权才不吃亏!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道理就一句:你受伤,雇主不能甩锅说“全怪你自己”!
法院为啥判雇主赔六成?因为《民法典》规定:雇人干活,雇主必须提供安全环境、提醒风险(比如积水、重物搬运)。本案中,方某让周某徒手搬水泥、现场有积水,却没给工具也没提醒,属于“重大失职”;而周某转身太快没站稳,自己也有点疏忽。所以责任按6:4分——雇主过错越大,你拿的钱越多!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比如工地摔伤、装修砸伤),按这三步走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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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保证据,别等“私了”黄了
- 像周某一样:马上去医院,所有发票、诊断书复印三份(原件自己留好);
- 拍现场照片:积水的地面、没防护的机器、堆放的水泥,甚至工友微信证言都算证据;
- 别信口头承诺!方某一开始说“医药费我全出”,但后面扯皮误工费、伤残金。记住:雇主垫付医药费≠不用再赔其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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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清“能赔多少钱”,别被忽悠少要
- 很多人以为“只赔医药费”,其实还有:
- 误工费(像周某休养113天,按行业工资算);
- 伤残赔偿金(十级伤残赔20年收入的10%,本案近10万);
- 后续治疗费(拆钢板、复查的钱,鉴定书说了算)。
- 特别注意:如果雇主说“你用医保报了,得扣掉”,本案明确说了——医保没报销的,一分不能少赔!
- 很多人以为“只赔医药费”,其实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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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有技巧,别背锅当“全责”
- 雇主常甩锅:“你自己不看路怪谁?”但法律看双方过错:
- 雇主责任:没发安全帽、没清理积水、赶工期不让休息;
- 你的责任:明知危险还蛮干(如本案转身太快)。
- 重点:只要雇主没做到基本安全防护(比如本案徒手搬重物),他至少得赔50%以上!像本案,法院直接判他担主责。
- 行动建议:
- 如果伤得重,3个月内做伤残鉴定(像周某等4个月才做,差点超期);
- 谈不拢就直接起诉,法院会委托权威鉴定所复核(本案雇主申请重鉴,结果还是赔十级伤残)。
- 雇主常甩锅:“你自己不看路怪谁?”但法律看双方过错:
最后提醒:打工受伤别忍气吞声!法律保护的不是“谁伤谁有理”,而是“谁没尽责谁买单”。平时干活多留心:工具破了敢不敢要新的?地面滑了敢不敢喊停?出事后冷静取证、依法维权,该你拿的钱一分不会少。记住:安全是雇主的义务,不是你的赌注!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姓名、机构均按规范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