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货物后未及时付款要多付利息!-瑞昌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481民初393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法院查明):
自2021年7月开始,彭泽某公司向江西某公司购买管材,总金额533504.84元,用于彭泽某学校的建设项目。彭泽某公司分5次付款:2021年10月20日付111693.38元、2021年12月28日付52400.95元、2022年1月13日付10000元、2022年2月26日付80848.61元、2022年3月17日付150000元,共计付款404942.94元。2024年9月13日,双方签订《彭泽某公司欠款明细表》,确认彭泽某公司还欠128561.9元未付,但未写明何时付款。至今这笔钱也没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彭泽某公司15天内把128561.9元欠款一次性还清,并且从2025年9月12日起,按年利率4.5%(相当于每天多掏15块钱利息)算利息,直到全部还清为止。如果到期不还,还要加倍付迟延利息。
三、遇到类似欠款怎么办?3个关键提醒
1. 证据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
本案原告赢在白纸黑字的欠款明细表。很多小老板做生意只靠口头约定,结果对方耍赖就抓瞎。记住:
✅ 每次送货让对方签收货单(写清品名、数量、单价)
✅ 每次付款保留转账记录(别用现金!)
✅ 欠钱超1个月,立刻补签《对账单》或《欠款确认书》(像本案那样写明欠款金额、日期,双方盖章)
⚠️ 特别提醒:微信聊天记录也能当证据!但必须保存原始手机记录,不能只截图(法院可能不认)。
2. 没写还款时间?收货当天就该付钱!
被告以为"没写还款日期"就能拖着,法院直接按《民法典》判:货送到手,钱就得当天结!法律叫"即时清结"。
👉 您的操作指南:
- 卖货时合同里明确写"收货后3日内付款"(避免扯皮)
- 如果对方拖款,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也行),写清"请于X月X日前付清XX元",这能锁定利息起算时间!
3. 拖欠利息这样算,比你想的更狠!
本案利息按年利率4.5% 算,看似不高,但:
- 拖1年≈多付5700元利息(12万×4.5%)
- 如果拖3年≈多付1.7万!
⚠️ 关键知识:法院一般按"一年期LPR(当前3.5%)加50%"算利息(本案3.5%×1.5=4.5%)。催款越早,利息越少!
征和律师提醒
做生意最怕"秋后算账":对方失联、破产、跑路,钱就打水漂了!欠款超3个月必须行动:
1️⃣ 先发正式催款函(模板可网上搜"律师函模板")
2️⃣ 对方不回?立刻起诉!
- 证据齐全的案子,像本案一样走简易程序(3个月内判)
-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本案1400多元全让被告掏了)
3️⃣ 千万别等5年!法律只保护3年内的欠款(超过3年可能败诉!)
一句话总结:货卖出去不收钱?签对账单、发催款函、3年内赶紧告!
(注:本文依据2025年江西瑞昌法院真实判例改编,人名公司名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