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账户被误转账后银行不能私自扣划-宜春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赣09民终279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8日,江西金华某公司因资不抵债,被丰城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中国某银行丰城支行于2024年7月29日向法院补充申报债权,法院于2024年8月5日确认该债权,并于2024年8月9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2024年11月25日,温州某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货款金额为260,000元;由于温州某公司的错误操作,该货款260,000元被错误转入了已破产的江西金华某公司账户。在江西金华某公司账户解除查封后,中国某银行丰城支行于2025年1月8日基于其与江西金华某公司的贷款合同,对该260,000元进行了划扣。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银行丰城支行需向温州某公司返还260,000元;驳回温州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银行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银行的上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关键提醒:企业破产程序已经走完,钱误转到它账户上,银行不能偷偷扣走抵债!
很多人可能觉得:"钱进了对方账户,不就是对方的钱吗?""银行和企业有合同约定可以自动扣款,扣了就扣了呗。"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事情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银行要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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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已结束,企业"复活"了
江西金华某公司在2024年8月9日就走完了破产程序,相当于"法律上已经重生"。后来误转的26万元是在破产结束后才进账的,不属于破产财产,而是企业自己的钱。银行不能因为企业"曾经破产"就随意处置它的新财产。 -
银行扣钱是"插队"行为,违反公平原则
破产制度的核心是"所有债主一起分钱"。如果银行偷偷扣钱,相当于自己先拿走,其他债主就分不到了。即使银行有合法债权,也必须和其他债主一起按比例分配,不能"先到先得"。 -
钱能清楚追查来源,不算企业"真财产"
温州某公司转错账后,钱一直在被法院冻结的账户里,没和其他钱混在一起,能清楚看出是误转的。这种情况下,钱还是温州某公司的,不是江西金华某公司的"合法财产"。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 如果你是误转账方(如温州某公司):
- 立即行动! 发现转错账后,马上联系破产管理人(不是企业自己),申请"取回权"。
- 保留证据! 保存转账记录、合同等,证明是操作失误。
- 别等银行扣款! 如果账户被冻结,尽快申请法院解冻,防止钱被扣走。
✅ 如果你是银行(如中国某银行):
- 别急着扣钱! 即使合同有自动扣款条款,也要先确认:
✓ 企业是否已完成破产程序?
✓ 钱是不是误转的?
✓ 是否需要通过管理人统一处理? - 合法要债途径: 如果企业真欠钱,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分配,而不是私自行动。
✅ 如果你是其他债权人:
- 警惕"插队"行为! 如果发现有人私自扣款,及时向管理人举报。
- 共同维护公平: 破产程序就是为保障大家利益,别让个别债主破坏规则。
最后的小提醒:
转账前务必"三查三对":
1️⃣ 核对收款户名(是不是和合同一致?)
2️⃣ 核对账号(数字有没有输错?)
3️⃣ 核对开户行(是不是对方指定的银行?)
大额转账建议先转小额测试,避免26万元这种"手滑"损失!
记住:破产不是"免死金牌",但也不是"随便扣钱许可证"。法律保护的是公平,不是谁动作快谁就赢。遇到问题别慌,找专业人员帮忙,别让自己的权益白白"被扣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