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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拖欠违约金太高法院会调低,别乱约定!-鹰潭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鹰潭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603民初380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2月28日,江西某公司与江山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江山某公司在江山市经销江西某公司的旋耕机。合同规定:货款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付清;逾期付款的,按欠款金额的20%每年支付违约金(相当于“罚金”)。之后,江山某公司采购了3台旋耕机,总货款216,000元。江山某公司分两次支付了80,000元(2022年3月11日付30,000元,2023年4月19日通过郑某账户付50,000元)。2024年3月9日,双方对账确认:扣除三包费用4,100元后,江山某公司尚欠货款131,900元。江西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后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按银行利率四倍计算)。江山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没出庭、也没答辩。

法院判决:江山某公司15天内支付江西某公司货款131,900元;支付截至2025年6月24日的违约金8,949.4元(之后继续以欠款为基数,按年利率5.175%计算到实际付清日);驳回江西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比如高额违约金部分)。

三、核心观点:货款拖欠别怕,但违约金约定要合理,否则法院不支持!
这个案子很简单:甲方卖货,乙方欠钱不还,结果乙方吃大亏。但关键教训是——违约金不是你想定多高就能要多高!

江西某公司和江山某公司签合同时,约定了“20%年利率”的违约金(相当于1年罚2万块),后来起诉时还要求按“银行利率四倍”算(约13.8%)。但法院直接砍掉了大半,只支持按银行利率1.5倍(5.175%) 计算。为什么?

遇到类似货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签合同时,违约金别“狮子大开口”

    • 别学江山某公司傻乎乎接受20%的罚金!也别学江西某公司乱要四倍利率。
    • 正确做法:违约金建议定在银行利率1.3~1.5倍(目前约4.5%~5.2%)。太高了法院不认,反而浪费诉讼费;太低了又没威慑力。签之前用手机查下“最新LPR利率”(搜“中国人民银行LPR”就能看到)。
  2. 欠款后,必须做两件事

    • 第一步:书面对账!像本案的《对账清单》就是铁证。微信、短信记录也行,但要写清“欠多少钱、啥时候还”。别只打电话催,没证据等于白催!
    • 第二步:对方失联?立刻发正式催款函。用邮政EMS(保留寄送凭证),写明“X日内不付款将起诉”。很多小公司收到函就慌了,主动还钱。
  3. 被起诉了?千万别当“鸵鸟”

    • 江山某公司最大的错误:收到法院传票躲着不出庭!结果:
      • 法院默认对方说的都对;
      • 连违约金都没机会申请调低;
      • 额外多付诉讼费(本案败诉方多交了1500多元)。
    • 正确做法:哪怕欠钱,也要去法院说明情况。如果觉得违约金太高,当庭举证“我没造成这么大损失”(比如你一直有还款意愿),法官很可能帮你调低!

最后提醒:生意往来,留证比讲道理重要!合同、付款记录、对账单全部存好(手机拍照+电脑备份)。真到打官司,这些就是你的“救命稻草”。记住:法律保护老实人,但更保护有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