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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交易必须保留电子平台结算凭证-九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九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403民初362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九江某商贸公司系蒙牛及现代牧业乳制品经销商,其与被告九江某股份公司建立起长期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签订《供应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2024年10月22日,双方就蒙牛、现代牧业奶制品供应签订版本号均为联LSCS202401的《供应合同》共四份,其中合同第3.3.5条和第3.5.7条约定了,供应宝除了对账、结算,还有下订单、上传验收单、退单、发票录入、结算通知等功能,双方全部来往都在该平台进行;第4.1.1条约定:代销,月结票到/天;《供应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供应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供应宝平台进行结算,其中2024年12月4日结算三笔,结算金额分别为15,770.76元、9,639.72元、42,727.12元;2025年1月6日结算三笔,结算金额分别为260,314.68元、6,294.2元、37,640.08元;2025年2月8日结算四笔,结算金额分别为108,395.66元、7,302.67元、27,053.55元、492,673.4元;2025年5月8日结算四笔,结算金额分别为114,256.55元、26,653.72元、3,358.8元、3,416.51元。上述四次结算累计未付货款金额为1,155,227.42元。被告于2025年1月8日收取了原告20,000元合同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被告向原告开具了供应商收款单2张。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九江某股份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155,227.42元,并退还保证金20,000元;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关键三点要记牢!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小老板都可能遇到类似问题。法院为啥只支持了货款和保证金,却不支持利息呢?说白了就是"证据没留好,白纸黑字比嘴上说的管用"。给大家划三个重点:

1. 电子平台记录就是"铁账本",千万别不当回事!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所有交易都在供应宝平台操作",法院就认这个平台上的结算单。被告想说"我们算的金额不对",却拿不出平台以外的证据,法院直接不采信。血泪教训:现在做生意,微信对账、APP结算太常见了。以后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以XX平台数据为准",平时送货、对账都用平台操作,别图省事发微信语音或者口头说。手机里存好平台截图,就像存现金收据一样重要!

2. "月结"不等于"随便结",合同没写清=利息打水漂

原告要利息为啥没要到?因为合同只写"月结票到/天",却没写具体哪天付钱,更没写晚付要罚多少。原告也没开发票给对方,法院根本算不清"到底哪天开始算逾期"。记牢

3. 保证金退还不难,但"没违约"要自己举证

被告想扣2万保证金,却说不出原告哪里违约。法院直接判退钱——因为合同没到期,货也没质量问题。提醒:收保证金时一定要拿到盖章的收据(像本案的"供应商收款单");停止合作后,主动发书面通知"我方无违约,请X日内退保证金",留好邮寄凭证。这样对方想耍赖都难!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生意可以讲人情,打官司只认证据。签合同时花10分钟写清楚"怎么算账、怎么付款、违约咋办",比事后花10万请律师打官司强百倍!下次遇到对方拖欠货款,先翻出合同和平台记录,90%的纠纷自己就能解决。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例改编,人名公司名已做匿名处理,细节请以司法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