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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超两层发包给无资质人员,房主也要担责-萍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萍乡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313民初177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杨某甲在萍乡市湘东区排上镇官桥村建了一栋三层高的农村自建房,需要在一楼和顶楼安装阳光棚,就把这项工程交给了谭某。谭某提供材料后,又以每平方米100元的价格把安装工作转包给李某乙。李某甲通过李某乙的邀请去工地干活。2024年9月2日上午,李某甲在屋顶安装阳光棚顶棚玻璃时,不小心脚底打滑,从三楼屋顶跌落到三楼屋面。事故发生后,李某甲被送到医院治疗,住院5天,后来又去了其他医院治疗4次。经鉴定,李某甲腰椎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调查发现:李某甲、谭某、李某乙三个人都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和高空作业资质,而且李某甲干活时没戴安全帽、也没系安全绳。杨某甲把工程包给谭某,谭某又把安装工作转包给李某乙,谭某已支付李某甲医疗费8759.09元。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甲的总损失为15万余元,按责任比例分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一、核心教训:三层房主不能当"甩手掌柜"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农村自建房超过两层,房主把工程包给没有资质的人,出事也要赔钱!

很多人以为农村建房不用管资质,但法律有明确规定:两层及以下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确实可以不找资质单位,但三层及以上就必须找有资质的施工队。本案中杨某甲的房子有三层,已不属于"低层住宅",必须遵守《建筑法》规定,他却把工程包给没有资质的谭某,这就是典型的"选人不当",所以法院判他要赔钱。

二、各方责任怎么算?记住这个"责任天平"

法院判决不是简单"谁受伤谁有理",而是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就像一个天平:

角色 过错表现 责任比例
房主杨某甲 把三层房工程包给无资质人员 20%
总包谭某 转包给无资质人员,没提供安全设备 30%
分包李某乙 没给工人安全防护,没提醒安全 30%
工人李某甲 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 20%

特别提醒: 工人自己不注意安全,也要"自担部分损失"!李某甲有多年建筑经验,明知鞋底有泥沙容易滑倒,却还是违规操作,所以法院判他自己也要承担20%的损失。

三、遇到类似情况,三类人该怎么做

(1)如果你是房主(准备建房的)

(2)如果你是包工头(谭某、李某乙这类)

(3)如果你是工人(李某甲这类)

四、特别注意两个"坑"

  1. "熟人介绍"不等于"没责任":李某乙说"我和李某甲是堂兄弟,工钱平摊",但法院认定他就是雇主,必须赔钱!

  2. "单方鉴定"可能白花钱:李某甲自己花1300元做的鉴定,法院没完全采信,后来重新鉴定费由谭某承担。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五、一句话总结

建三层以上农村房,资质、安全、协议三件套缺一不可;干活时安全帽不离头、安全绳不离身,受伤后及时就医+保留证据。别等事故发生了才后悔——安全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附:法律小贴士
《建筑法》第83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两层及以下)不适用本法
《民法典》第1193条:定作人(房主)选任无资质承揽人,要担责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