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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分期付款合同别急着要全款!到期部分才能起诉-景德镇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景德镇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202民初466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23年12月,景德镇市昌江区某甲与景德镇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某江城地下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由某乙公司管理小区地下停车场5年(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2024年9月,江西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某江城地下停车场绿色照明改造服务合同》,约定:

  1. 某丙公司为停车场安装2000盏智能灯管,合同总价18.72万元;
  2. 付款方式为验收后分36个月支付,每季度付1.56万元;
  3. 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024年7月4日,双方验收确认安装合格。某乙公司仅支付2.38万元(2024年10月付1.56万元,12月付0.82万元)。某丙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剩余16.34万元,后撤回资金占用费请求。

判决结果
法院只支持某乙公司支付已到期的5.4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15日应支付的5期款项7.8万元,扣除已付2.38万元),驳回剩余款项请求。剩余未到期钱款,某丙公司可在后续到期后另行起诉。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核心观点:签了分期付款合同,不能提前"打包"要全款!法院只支持合同约定的到期部分,没到付款时间的钱得等时间到了再主张。

给普通人的实操建议

  1. 签合同时盯紧"付款时间表"
    本案吃亏就吃在没看清条款:合同写明"每季度付1.56万元",某丙公司却想一次性拿全款。记住:

    • 必须写清每笔钱什么时候该付(比如"验收后第1个月付X元");
    • ❌ 别轻信口头承诺,像本案被告辩称"是分成合同",但白纸黑字写的分期付款,法院就认合同!
  2. 起诉前先算"到期账"
    某丙公司要16万,实际只能拿5.42万,因为:

    • 截止起诉时(2025年8月),按36个月合同只过了5个季度(2024年7月-2025年10月),该付5次钱;
    • 第6笔钱要等到2026年1月才到期,法院不可能判"提前还款"。
      自己动手算:用手机日历标出每期付款日,到期没付就立刻催,别等攒一堆再告!
  3. 验收单就是"钱到手凭证"
    本案胜诉关键:双方签了《验收表》,证明活干完了。

    • 无论装修、送货还是服务,当场签书面验收单(像本案写明"2000盏灯安装合格");
    • 微信说"好了"没用!必须像本案一样盖章签字,否则对方耍赖说"质量不行",钱就打水漂。
  4. 别撤回利息请求吃哑巴亏
    某丙公司撤回了"按LPR4倍算利息"的请求,等于少赚一笔。

    • 如果对方拖钱,必须加上"付逾期利息"(法律允许的合理利息);
    • 记住公式:到期钱×3.45%(当前LPR)÷12×拖欠月数,比如拖5万块1年能多拿1700多元!

最后提醒

本文仅解析判决逻辑,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携带合同原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