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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分红未按约支付需补足并承担利息-会同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会同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5民初17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7月26日,吴某(甲方)与谢某(乙方)签订《工程项目合作协议》,合作青朗乡(长廊)、漠滨乡(长廊、排坊)、金子岩乡所有土建项目。协议约定:乙方负责工地现场总负责;乙方投资200万元现金,在总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后,先满足工地开支,剩余部分优先归还乙方投资;工程利润扣除所有开支后,甲乙双方各分50%,且工地上材料、工资等开支必须双方签字确认才能入账。协议签订后,谢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某公司会同分公司根据施工进度预支部分工程款。合作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至今,吴某已收到分红款612000元。经法院委托湖南某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鉴定,案涉项目总收入4978000元,总支出2300244.44元(含谢某收取的10万元资金利息),总利润2677755.56元。按50%分配比例,吴某应分得1338877.78元,谢某已付612000元,尚欠726877.78元未付。

法院判决:谢某在10日内支付吴某工程分红款726877.78元及资金占用费(以726877.7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0%从2025年9月3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同时驳回吴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合伙分钱时,白纸黑字的协议说了算,算不清就找专业机构“算总账”,欠的钱不仅要补上,还得额外付利息!

为啥这么说?吴某和谢某签了协议,约定好“赚的钱一人一半”,可工程完工后,谢某只给了部分钱,吴某一算还差70多万。谢某却说“没那么多利润”,想用自己口头说法糊弄过去。但法院没听空口白话,而是委托会计事务所查账——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利润多少,一笔笔算得清清楚楚。最终,谢某必须把少给的钱补上,还得从鉴定报告出来那天起,按年利率3%给吴某“压钱”的补偿(就像你借钱不还,要多付点利息一样)。

遇到类似合伙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这3点:

  1. 协议必须写清楚,签字像“保命符”
    合伙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像本案中“开支双方签字才入账”“利润50%分成”这些关键点,白纸黑字写明白,避免日后扯皮。千万别信“口头承诺”——法院只认纸面证据。如果对方推脱不签,赶紧打退堂鼓,这种合作大概率要栽跟头。

  2. 花钱留凭证,记账别偷懒
    工程中所有支出(材料费、工资等),务必让双方当场签字确认。本案中,谢某因部分开支未经吴某签字,法院直接不认这笔钱!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票据,或用微信文字确认,别嫌麻烦——这些就是你将来讨钱的“子弹”。如果工程结束对方赖账,立刻向法院申请会计鉴定(像吴某做的那样),让专业机构“算总账”,比你俩吵架管用百倍。

  3. 拖得越久越吃亏,行动要快
    吴某从2018年工程结束,拖到2025年才起诉,差点因时效问题吃亏(幸好协议没约定付款时间)。提醒大家:发现对方欠钱不给,3年内必须起诉!别想着“再等等”,时间越长证据越难找,利息也越少(本案利息只从鉴定报告出结果那天算)。如果对方说“等我筹钱”,先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的账户,别让他转移钱跑路。

最后唠一句:合伙做生意,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协议签好、凭证留全、有事早找法院,才能保住自己血汗钱。真遇纠纷别硬扛,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申请司法鉴定比你死磕强一百倍!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人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匿名处理,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