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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交土地承包费会被解除合同-沅江律师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9 沅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81民初279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4月23日,沅江市某与王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协议约定:沅江市某将位于新湾镇曹家塘地段的一处现代园林式药材基地承包给王某经营管理,承包范围:东北方抵明月村公路,西南方抵镇林场,以岭脊为界。实测面积为49464.9平方米,约74.19亩;承包时间:从2015年4月23日起至2035年7月17日,共二十年;承包金额和付款办法:总承包金为220000元,王某五年一付,分四次付清,如王某逾期未付,则沅江市某有权终止协议,无条件回收土地,一切后果归王某承担。至2020年4月22日,王某已按约履行完毕前两个五年的承包金90000元,但王某尚未支付第三个五年的承包金60000元。2025年5月19日沅江市某向王某催交承包金,并向王某送达了《土地承包金催缴通知书》,告知其应在2025年5月26日前将其拖欠的承包金60000元支付到指定账户。但王某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一是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二是王某要按原合同标准,从2025年4月22日起继续支付土地承包费,直到把地交还给沅江市某;三是王某要承担650元案件受理费。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句话:签了土地承包合同不交钱,地会被收回去! 很多人以为"拖一拖、缓一缓"没关系,但法院判决告诉我们:土地承包不是儿戏,白纸黑字的合同必须认真对待。下面重点说说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合同条款要"看得懂、留证据"
王某吃亏就吃亏在没把合同当回事。合同里明明白白写着"逾期不交钱,甲方可以收回土地",这就像你借钱时写"不还钱就把抵押物收走"一样。普通人签合同时:

2. 催缴通知是"救命稻草",别当耳旁风
沅江市某发《催缴通知书》给了王某最后机会,但王某没理睬。这里提醒大家:

3. 拖延解决只会"越陷越深"
王某以为不交6万块没事,结果不仅要补交,还要继续付钱直到退地。现实中最常见的误区:

遇到纠纷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土地承包合同不是普通借条,牵扯到农业生产、政府补贴等重大利益。2026年农村土地承包新规实施后,这类纠纷会更严格。记住:按时交钱是底线,遇到困难要主动沟通,千万别当"鸵鸟"把头埋进沙子里! 合同签了就得守,这是法律给所有人的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