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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低价卖房躲债?法院:转让无效但房子已被抵押难追回!-随州曾都区律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随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案号:(2024)鄂1303民初87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原告胡某与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15年2月12日判决马某偿还胡某借款本金10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义务,胡某于2015年8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2月12日,马某通过继承取得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某房屋所有权。2016年5月13日,马某与妻子谌某签订《财产约定》,将房产变更登记至谌某名下。2018年8月27日,马某与谌某离婚。2021年5月17日,谌某、马某与史某、魏某签订《不动产转移合同》,以35万元价格将房产出售给史某、魏某并办理登记。2022年5月,史某、魏某用该房屋向湖北某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银行内部评估价为95万元。2024年9月30日,胡某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

  1. 确认2016年《财产约定》无效;
  2. 确认2021年《不动产转移合同》无效;
  3. 驳回胡某要求将房屋恢复登记至马某名下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通俗解释法院为啥这么判
马某欠胡某105万元不还,却玩“左手倒右手”——先把房子“免费”转给妻子谌某,离婚后又和谌某以35万元超低价卖给谌某的舅舅史某夫妇(实际未真实付款)。法院查实:银行2022年评估该房值95万元,35万元连市场价四折都不到!这明显是恶意躲债,所以两份合同被判无效。但房子已抵押给银行,银行借钱时不知情,属于“好心人”,法律要保护它。所以胡某虽然赢了官司,却要不回房子,只能找马某的其他财产还债。

如果您遇到老赖转移财产,请牢记4条救命建议

  1. 发现要快,行动更要快!

    • 法律规定:知道对方转移财产后,必须1年内起诉,最长不超过5年
    • 本案教训:马某2021年就低价卖房,胡某2024年才起诉,差点超时(幸亏2023年提过刑事自诉,法院算作“这时才知道”)。
    • 您的行动:一旦发现债务人卖房、卖车,立刻向法院申请查封,千万别拖!
  2. “低价”必须“明显不合理”

    • 本案关键:35万元 vs 银行评估95万元,打三七折!法院认定低于市场价30%才算“恶意低价”。
    • 您的行动
      • 收集同小区近期成交价(房产网站、邻居交易记录都算证据);
      • 花几百元做房屋评估(执行阶段法院会认),别光靠嘴说“太便宜”。
  3. 亲戚交易是“重灾区”,证据要锁死!

    • 马某辩称“35万是抵丈人800万债务”,但拿不出借条、转账记录,法院直接不认。
    • 您的行动
      • 查债务人和买家的关系(结婚证、户口本);
      • 要求对方出示真实付款证据(银行流水>收条>口头承诺);
      • 若对方说“抵债”,必须提供原始借条+债务金额证明
  4. 就算赢了官司,也可能竹篮打水!

    • 本案最痛心:合同被判无效,但房子已抵押给银行,胡某依然拿不回房。
    • 血泪提醒
      • 发现财产转移后,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免费做),别等5年后才行动;
      • 若财产已抵押,赶紧查银行是否“知情”——若银行明知老赖躲债,可追银行责任(需证据)。

最后说句大实话:老赖转移财产是常见套路,但法律给了您“撤销权”这把刀。关键要快、准、狠:1年内起诉+证明价格离谱+抢在财产抵押前行动。否则,就像本案原告,赢了官司却难拿回钱。遇到类似纠纷,别自己硬扛,赶紧找专业律师固定证据——时间就是您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