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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卖网课被判赔2000元 - 扶沟律师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4 扶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案号:(2025)豫1621知民初167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北京某公司于2010年2月4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教育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该公司注册了多个商标(如第13868628号商标),用于教育、培训等服务。多位讲师签署《著作权归属声明》,声明其在某教育机构下创作的公务员考试课程(如《公基金点刷题班》《国考深度系统班》等)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北京某公司所有。
2025年5月17日,北京某公司通过可信时间戳取证:在拼多多平台搜索“某学习店”,以6.27元价格购买了“26小黑政治理论+常识判”课程,下载课件后发现包含某讲师的课程视频,且视频左上角带有北京某公司的商标标识。拼多多平台披露,该店铺卖家是李某,地址为河南省项城市。案发时,店铺已关闭,侵权链接已删除。

法院判决结果:李某需在10日内赔偿北京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2000元;驳回北京某公司要求道歉和停止侵权的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北京某公司承担200元,李某承担75元。

三、核心观点提示:卖网课别踩坑,这些事你必须知道!
这个案子很简单:你在网上卖别人的课程视频,哪怕只卖6块钱,也得赔钱! 法院为啥判李某赔2000元?因为北京某公司证明了这些课程是他们的“知识产权”,李某没经过同意就复制、转卖,直接侵犯了人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说白了就是“随便传视频=偷东西”)。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1. 当卖家:千万别贪小便宜卖“盗版课”!
    很多人觉得“拼多多上卖个网课才几块钱,能出啥事?”——错!本案中李某就因6.27元的订单被索赔3万。法院明确说了:未经版权方授权,复制、传播视频课程就是违法,哪怕店铺关了、链接删了,也得赔钱(本案赔2000元)。更坑的是,如果像李某一样“躲着不出庭”,法院直接判你输,连辩解机会都没有!所以,开店前务必确认课程来源合法——要么自己原创,要么拿到正规授权,否则别碰!

  2. 当版权方:取证要快、要准,但别狮子大开口!
    北京某公司能赢,关键靠“可信时间戳”证据(类似手机录屏+时间公证,花几十块钱就能做)。但注意:索赔金额得合理。他们要3万,法院只支持2000元,为啥?因为:

    • 课程是批量维权(原告在法院告了多个案子),实际损失没那么大;
    • 视频带商标,没损害公司声誉,所以“道歉”请求被驳回;
    • 法院按“填平原则”算钱:你损失多少、对方赚多少、维权花了多少,综合定数。
      提示:发现侵权后,立刻用时间戳、录屏保存证据,但索赔要实事求是——要太高反而少赔,还可能自己承担部分诉讼费(本案原告自己掏了200元)。
  3. 普通人避坑指南:3招防被坑

    • 自查:如果你卖网课,先问“课程是谁做的?有没有授权书?”没文件就别卖!
    • 被诉别慌:像李某一样“玩消失”最吃亏!收到法院传票,赶紧联系律师应诉,争取调解(比如主动下架、小额度赔偿)。
    • 维权别急:如果你的课程被卖,先发平台投诉(拼多多等能快速删链接),再考虑起诉——但像本案一样,小金额侵权(如几元订单)往往只赔几千块,得算清成本再行动

最后说句大实话:知识产权不是“虚的”,1块钱的盗版课也违法!卖课的守规矩,版权方的留证据,才能少踩雷、少赔钱。遇到纠纷别硬扛,早点找专业律师分析,比稀里糊涂当被告强得多!(注:本文仅解读案例,不构成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