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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不按时还房贷开发商代偿后有权追回款项-柘城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4 柘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1424民初608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2月14日,河南某公司与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王某以贷款方式购买河南某公司开发的薛店镇世纪大道西侧某小区4幢2单元12层1201室房屋,房屋总价664450元,其中首付款133450元,贷款531000元。《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补充协议第6条约定:如果王某用按揭贷款买房,且河南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王某未能按时向银行还本付息,就视为违约;如果王某严重违约,河南某公司代偿后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卖房,并按总房款10%收取违约金;河南某公司还能从王某已付房款中扣除银行要求的借款本息、罚息等费用,多退少补;如果河南某公司的损失超过违约金,可以向王某追讨差额。
后来,王某与中国某公司新郑支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贷款531000元,期限从2017年4月19日到2046年4月19日。但王某没按时还贷,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已从河南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扣款106797.89元。河南某公司多次催王某还款未果,就告到法院,要求王某还这笔钱并支付利息。

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河南某公司支付代偿款106797.89元及利息(利息从2025年1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到还清为止);驳回河南某公司的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1136元由王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很简单:买房贷款不还,开发商代你垫钱后,能直接找你追讨。法院为啥支持开发商?关键就两点:

  1. 合同有白纸黑字的约定:王某签合同时同意,如果他不还房贷,开发商代偿后就能追钱。这就像你找朋友担保借钱,朋友替你还了,当然能找你报销。
  2. 银行真扣了开发商的钱:证据显示,银行确实从开发商账户扣了10万多,这不是空口说白话,有扣款记录为证。

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记住这三步

  1. 别当“老赖”拖着不还贷:贷款买房时,合同里通常都有开发商担保条款。一旦你断供,银行会先扣开发商的钱,开发商立马就能告你追偿。像本案王某,不仅丢了房(合同里开发商有权解约),还得倒贴10多万+利息。
  2. 手头紧时主动沟通:真遇到失业、生病还不上贷,立刻联系银行和开发商协商!比如申请延期还款、调整月供。本案王某一直躲着不处理,结果利息越滚越多(判决里利息从2025年1月1日算起)。法院其实很愿意调解,但你不出面,就只能败诉。
  3. 签合同前看清“小字条款”:重点看补充协议里“担保”“追偿”这些词。很多人只关心房价和月供,忽略违约后果。本案开发商的追偿权就藏在附件四第6条,王某可能根本没细看,最后吃了大亏。

一句话提醒:房贷不是儿戏,断供=给开发商送“追债许可证”。按时还款最省心;真还不上,赶紧谈方案,别等法院传票上门——那时连本金带利息,钱包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