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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找公司别找个人,中间人不担责 - 武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武冈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81民初415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8月5日,谢某甲作为中间人代表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与武冈市某有限公司的销售员张某乙通过微信联系,双方达成买卖106头活猪的合意,协商过程中,谢某甲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发送给张某乙。2024年8月6日,双方通过微信明确106头活猪的重量为11740公斤,每公斤单价为23元,货款为270020元。2024年8月6日上午武冈市某有限公司将货物交付给深圳市某有限公司。2024年8月13日,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向武冈市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0020元,2024年8月30日支付50000元,合计支付120020元。后武冈市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某有限公司、陈某甲、谢某甲多次催收未果,催收过程中陈某甲认可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欠武冈市某有限公司货款150000元的事实。深圳市某有限公司至今尚欠武冈市某有限公司货款150000元。

法院判决: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在10日内支付武冈市某有限公司货款150000元;驳回武冈市某有限公司要求陈某甲和谢某甲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提示:买卖合同欠款,别冤枉中间人和老板个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买卖交易中,货款该找公司要,别轻易让中间人或老板个人“背锅”。为什么?简单说:

遇到类似欠款纠纷,普通人该咋办?3招教你避坑!

  1. 交易前“盯死”合同主体

    • 别光听中间人说!一定要让对方提供公司全称+盖章的营业执照(微信里发的也行),并在聊天中明确写“本次买卖是XX公司和我签约”。例如,本案中谢某甲发了营业执照,武冈市某有限公司就抓住了这点,证明交易对象是公司。
    • 如果对方用个人微信或电话谈生意,记得追问一句:“这是你个人买的,还是代表公司?”录音或文字留证。别像本案原告一样,后面还得打官司证明“陈某甲是职务行为”。
  2. 付款时“认准账户”

    • 货款必须打到公司对公账户(别转给老板或员工私人微信/支付宝)。本案中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用公司账户付了部分款,法院就认定公司是责任方。如果钱转给了个人,可能被认定为个人交易,老板就得自己赔钱!
    • 催款时别群发“@所有人”,直接找公司盖章的书面催款函,或者像本案一样录音:“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欠我15万,你作为老板代表公司认不认?”
  3. 中间人帮忙要“撇清关系”

    • 如果对方找中间人对接,当场让中间人声明“我只是帮忙,不承担付款”(比如微信写一句“本人仅协调,责任由XX公司承担”)。本案谢某甲庭后提交声明,法院就采信了。
    • 万一中间人跑路,别慌!赶紧收集交易全程证据:微信记录、转账流水、送货单。法院会看谁收货、谁付款,像本案货物是公司收的,钱也是公司付的,中间人自然免责。

最后提醒:很多小生意图省事不签合同,但微信聊天也能当证据!记住:“谁收货、谁付款,谁就是欠钱的”。别让中间人背锅,也别让老板个人替公司还债。真遇到拖欠,先发正式催款函,再找律师调取公司工商信息起诉——省时省钱,还避免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