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可获十倍赔偿-上饶律师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02民初319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陈某于2022年8月10日在京东商城的"致赫官方旗舰店"(工商注册登记为:上饶某有限公司)花费1,462.52元购买了两份名称为"泰国普吉泰南燕窝冷冻保存开罐即食4桶装孕妇老人儿童适用礼盒装"的食品,收货后发现产品没有任何中文标签,便立即联系了客服,客服也确认该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也未提供该产品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证明。陈某认为案涉产品没有任何中文标签明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及第九十七条规定,同时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7718的规定。陈某通过12315投诉平台向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经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发现被告未在登记地经营,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上饶某有限公司退还原告陈某购货款1,462.52元,并赔偿原告陈某十倍赔偿金14,625.20元,同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大家好!作为经常帮普通人解决消费纠纷的律师,我想用这个案例告诉大家:网购进口食品时,如果发现没有中文标签,你完全有权要求十倍赔偿!
这个案例中,陈女士花1400多元买了泰国燕窝,收货后发现包装上一个中文都没有。她当场拍了开箱视频,联系客服确认确实没有中文标签,商家也无法提供正规的进口证明。更严重的是,她查到中国根本不允许泰国即食燕窝进口!这种"三无"进口食品,对健康隐患很大。
法院为什么支持十倍赔偿?关键点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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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标签是硬性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标明原产地、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还要有中国代理商的联系方式。这是《食品安全法》白纸黑字规定的,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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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不能当借口:商家不能说"不知道要贴中文标签"就免责。作为专业卖食品的公司,必须清楚这些规定。本案中商家连基本的进口手续都没有,明显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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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趁早留证据:陈女士做得特别对的是——收货时当场拍开箱视频,保留了和客服的聊天记录,还通过12315投诉固定证据。这些证据在法庭上直接"一锤定音"。
给普通消费者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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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时务必当场验货拍照!特别是贵重商品,要拍下完整的开箱过程,重点拍包装上的标签情况。快递员在场时发现问题最好,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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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立即联系商家,并保存所有聊天记录。像本案中客服亲口承认"没有中文标签",就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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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麻烦去投诉:先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在法院很有分量。即使商家跑路(像本案中查无此地),投诉记录也是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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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额计算有讲究:食品安全法规定最低赔1000元,如果商品很便宜(比如只花50元买的),也能要求赔1000元。本案中1400多元的商品,十倍就是14000多元,比商品价值高得多,这就是法律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
记住:食品安全无小事!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可能是走私货、过期货,甚至有毒有害。法律给消费者这么高的赔偿,就是倒逼商家守规矩。下次网购进口食品时,先看有没有中文标签——没有?直接拍照留证,该退款退款,该赔偿赔偿,别不好意思!
(本文案例来源于公开司法文书,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姓名及企业名称已做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