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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合同没盖章公司也得认账-衡阳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衡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民终295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20日,衡南县某沙砾场与某某科技公司签订《河沙采购合同》,约定由沙砾场为科技公司提供河沙,价格150元/吨,采用现款现货结算。合同只有科技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肖某的签名,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沙砾场按约定将河沙运到科技公司指定地点,并开具了购买方为某某科技公司的增值税发票。2021年1月23日,双方结算确认科技公司欠款270523元。2021年1月25日,肖某向沙砾场出具承诺书,承诺2021年9月30日前付清欠款,逾期按日息2‰付违约金(从2021年2月10日起算)。2019年11月5日,科技公司通过公司账户向沙砾场支付24870元;2020年3月1日,肖某个人支付50000元;2020年7月2日,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肖某变更为颜某。

法院最终判决:某某科技公司需向衡南县某沙砾场支付欠款270523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5.78%,从2021年2月10日计算至付清之日)。一审、二审均支持沙砾场的诉求,驳回科技公司的上诉。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三招教你避免"签字没盖章"的坑

核心观点: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的合同,哪怕没盖公章,公司也得认账!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三个关键陷阱,90%的小老板都会栽跟头。看完这三点,下次遇到类似纠纷你就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了。

1.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公司签字,别被"没盖章"忽悠了!

科技公司傻在哪?
科技公司一直喊冤:"合同没盖公章,是肖某个人签的,与公司无关!"但法院直接戳穿:2019年肖某当科技公司老板时,以公司名义签合同、让沙砾场开公司抬头的发票、还用公司账户付过款——这三板斧下来,铁证如山!《民法典》白纸黑字:法定代表人干的事就是公司干的事,签字比盖章更管用!

你该怎么做?

2. 合同到期后继续送货?法院照样判你付款!

科技公司又栽在哪?
合同明明写"2019年12月20日终止",但沙砾场之后还在送货。科技公司辩称:"超期送货不关我事!"法院冷笑:肖某不仅签了《总对账单》确认欠款,还写了《承诺书》保证还款——这等于公司用实际行动续约了!哪怕2020年7月肖某已不是老板,沙砾场也有理由相信他能代表公司。

你该怎么做?

3. "第三方代付款"没证据?法院直接当空气!

科技公司最冤的点
科技公司声称"衡阳市某中心项目部代付了10万元",但法院为啥不认?关键就两点:
① 钱是从石某个人账户转给沙砾场业务员王某的,备注虽写"代付砂子款",但石某没出证明;
② 王某说"我和石某有其他生意往来",科技公司拿不出证据反驳。

你该怎么做?

终极提醒

这个案子最值得学的是沙砾场的操作:合同有漏洞(没盖章)?用发票+对账单+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三件套补上!而科技公司输在"证据裸奔"——转账说不清来源、代付拿不出证明、超期送货不签协议。记住:生意场上,口头约定是废纸,转账备注是黄金。下次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补一句"本合同签字即生效,无需盖章",能省你打三年官司!

(注:文中企业及人名均按规范隐去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