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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务合同也能追回工资-衡阳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衡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08民初536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2年4月30日,原告邱某与案外人游某签订《邱某值班工资结算单》,该结算单载明:1.2021年3月18日进场,其中3月18日至5月1日已结清;2.共计13个月工资,其中已转账汇款三个月、徐某微信2022年3月支付一个月;3.余下9个月按3500元/月计算,合计31500元,另加年后生活费500元,总计32000元。案外人游某在结算单落款处签字确认“属实”,湖南某有限公司庆龙新视界三期11#12#13#楼及地下室项目加盖了资料专用章。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徐某催要劳务款,被告于2023年1月21日通过微信向原告转账3500元。
另查明,案外人徐某于2021年5月31日、7月9日、9月19日分别向原告借记卡转账5017元、3500元、3500元;原告自认被告在结算单出具前还通过微信转账3500元。
原告在庭审中陈述:他是经被告朋友介绍,到被告负责的石鼓区及地下室项目担任门卫。被告和案外人徐某(系被告堂妹,负责工资发放)是亲属关系,案外人游某是被告雇佣的项目经理。结算单签订后,原告春节时去项目部讨薪,被告在电话中表示因与工程甲方某公司有诉讼,需等甲方付完工程款才能支付工资。
还查明,法院生效判决(2022)湘0408民初3810号确认:被告徐某是湖南某公司承建的庆龙新视界三期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被告徐某需在10日内向原告邱某支付劳务款28500元,并从2025年8月13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直到钱还清为止;
  2.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多要的利息部分);
  3. 案件受理费284元,原告负担20元,被告负担264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关键三点要牢记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即使没和老板签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你干了活、对方认了账,法院照样能帮你把工资要回来! 很多务工朋友总以为“没合同就拿老板没办法”,其实大错特错。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该怎么做:

1. 活干了,但没签合同?别慌!关键看“证据链”
原告邱某没和徐某签过劳务合同,但法院还是判他赢了,原因就两点:

2. 老板耍赖“我是小包工头,钱该大公司付”?法院不认!
徐某辩称自己只是“内部承包人”,欠薪该找大公司。但法院查实:徐某是项目实际施工人(即真正老板),还亲自给邱某转过钱,所以责任全在他身上
👉 你该怎么做

3. 利息别乱算,法院只支持“合理损失”
邱某要了2000多元利息,但法院只按3%年利率支持,因为:

最后提醒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干活留痕、及时催款、该起诉就起诉——你的辛苦钱,法律一定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