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转账取现可能坐牢切勿轻信他人 - 武穴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号:(2025)鄂1182刑初38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范某在明知是非法资金的情况下,按某东(另案处理)的指示,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转账和取现。同年9月,范某安排闵某提供名下某农商行、某邮政银行、某农业银行三张银行卡,并拍照发给刘某。9月10日,闵某的某农商银行卡收到6万元、某农业银行卡收到2万元。范某让闵某向刘某指定的账户转账2.85万元,两人又在蕲春县某农商行、某镇支行取现5.15万元,范某将其中5万元交给刘某指定的人,之后付给闵某1500元。
9月11日,闵某名下某农商银行卡收到67656元。范某和闵某在蕲春县某农商行取现6万元,向刘某提供的二维码转账3000元,向范某微信转账4646元,并将57500元现金交给刘某安排的人,同时支付闵某2000元。经核查,闵某这张卡共收147656元,其中137656元是网络诈骗团伙用来骗钱的一级账户收款。范某获利5546元,闵某获利3500元。
另查明,2024年9月23日,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4月22日,范某被警方抓获。案发后,范某退赃5546元,闵某退赃2500元。
法院判决结果:范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闵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即不用坐牢,但一年内要遵守规定),并处罚金2000元;两人退的赃款全部没收,还要追缴闵某另外1000元违法所得。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别以为帮别人转账、取现是“小事”,一不小心就可能坐牢! 范某和闵某明明知道钱来路不正(比如是骗子骗来的),还帮忙转移,结果被认定为犯罪。法院之所以判得轻一点,是因为他们认错态度好:闵某主动去自首,范某被抓后老实交代,还退了赃款。但就算这样,范某还是得坐牢,闵某也差点进监狱(只是缓刑,考验期内再犯错就要收监)。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
- 警惕“轻松赚钱”的陷阱:有人找你“借卡”“帮忙转账”,说“给点跑腿费”,千万别信!尤其是要求取现金、扫陌生二维码或转给不认识的人,十有八九是洗黑钱。本案中,范某和闵某就为几千元小利,丢了自由还背案底。
- 第一时间拒绝并留证据:如果有人忽悠你,直接说“不”,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截图。万一被牵连,这些能证明你不知情(比如对方说“这是正常生意款”,你留了录音)。别像闵某那样,光听范某指挥就掏银行卡。
- 主动自首比躲着强:如果已经卷进去了,立刻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像闵某那样自首)。就算犯了错,主动交代+退钱+认罪,法院往往从轻处理(比如判缓刑不用坐牢)。但千万别等警察上门——像范某被抓才坦白,虽然也能减刑,但该坐的牢跑不掉。
最后提醒:
现在骗子专盯普通人,专挑“缺钱花”“爱贪小便宜”的人下手。记住:天下没有白赚的钱,来路不明的转账都是“毒蛋糕”。遇到可疑事,打110问一句,花5分钟能省几年牢狱之灾!真要帮人,也只帮亲朋有正规合同的转账,其他一律说“我卡不能外借”——这是保护自己最简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