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下单确认货物后不付钱怎么办-宜昌西陵律师定作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定作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02民初244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9月,宜昌市伍家岗区某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吴某通过微信联系宜昌某甲酒店用品销售有限公司,订购制冰机、风柜等厨房设备。2024年10月15日,某乙餐饮店委托时盈某丙公司向某甲公司转账5万元(备注“厨房设备及餐具费”)。2024年12月8日后,某甲公司开始送货,送货清单由某乙餐饮店工作人员高某签字确认,货物总金额为135502元。微信聊天记录显示:
- 2025年1月12日,某甲公司发送货款清单给吴某,写明“总计欠款77296元”,吴某回复“收到”;
- 2025年1月21日,吴某修改清单后反馈“今天可能要对单子”,某甲公司提醒“合同外增项27296元需补签字”,吴某未回应;
- 2025年1月24日,某甲公司询问“盘存货物有无问题”,吴某明确回复“没什么问题,东西都有”。
当天,某乙餐饮店又通过时盈某丙公司支付25000元(备注“幸福食堂厨具费”)。某甲公司曾向吴某交付一份《采购合同》,约定总金额104800元,但手写注明“按10万元整结算”,某乙餐饮店一直未盖章返还。诉讼中,时盈某丙公司提交了有某乙餐饮店盖章的合同(落款2024年10月25日)。
法院判决:某乙餐饮店需向某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8188.80元,并从2025年1月24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驳回某甲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微信聊得挺好,货也签收了,最后却赖账不给钱”。法院为啥判餐饮店必须付钱?关键就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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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就是“电子借条”。
吴某在微信里亲口说“东西都有”“收到清单”,等于亲手确认了货物和金额。哪怕没签正式合同,这些记录也能当证据用!很多老板觉得“微信聊天不算数”,大错特错。以后做生意,务必做到:- 每次催款、确认货物时,用文字明确写清“欠款XX元,今天签收无误”;
- 保存好原始聊天记录(别只截图!要保留手机里的完整对话);
- 送货时让对方当场签字,写清楚“已收货、无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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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某甲公司从1月催到7月才起诉,不仅多跑了腿,利息还只按普通贷款利率算(少赚了50%)。普通人遇到欠钱,记住三步:- 第一步:3天内书面催款。发微信/短信写明“X月X日送货XX元,请X日前付清”,避免口头说;
- 第二步:20天不回应就留证据。录音打电话催款,说清“之前X月X日送的货,你确认过没问题,现欠款XX元”;
- 第三步:别超3年! 法律规定欠钱最多能告3年,但拖越久对方转移财产风险越高,最好6个月内起诉。
最后提醒:小生意更要“先小人后君子”。 甭管对方是熟人还是大客户,送货单、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写清“货款”)一个都不能少。真遇到赖账,带齐这些直接去法院立案——现在手机就能网上立案,不用请律师也能办。记住:你确认过的东西,法律一定帮你“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