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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二层房施工受伤,房主无过错不担责-湘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湘潭县律师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321民初251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段某、彭某住湘潭县易俗河镇万某村下某组,双方系夫妻。段某、彭某因于上述住所地建私房之需,由段某经手并作为发包人与作为承包人的罗某兵签订了"农村住房建设承包施工合同",由罗某兵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380000元,并约定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罗某兵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转包给罗某群,罗某群随后雇请余某施工,报酬为每天240元。期间,段某将案涉房屋之楼层从原计划一层增改为二层建设。2024年9月11日下午,余某在二楼楼面修建斜坡顶配树(固定木横梁)时,由于固定横梁的铆钉未固定牢固,余某脚踏此处导致木架松动,不慎掉落受伤。余某受伤后被送往湘潭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33天,出院诊断"右股骨颈骨折、L5椎体滑脱",产生医疗费32126.56元。经鉴定,余某所受损伤构成九级伤残。

法院判决:认定余某损失共计322401.21元,由罗某群赔偿100490.09元,罗某兵赔偿45379.57元,段某、彭某不承担赔偿责任,余某自己承担45%的责任。

一、农村自建房出事,谁该担责?关键看三点

很多朋友以为,自家房子出事了,房主肯定要赔钱。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农村自建二层以下房屋,如果房主没有过错,很可能不用赔钱! 这是为什么呢?法院判案主要看三点:

  1. 房主是否选对了人:段某、彭某把二层小楼包给本地有经验的罗某兵,要求对方买保险,还签了安全责任合同。法院认为他们已经尽到合理义务,就像你请个熟人修水管,不能要求他必须是持证高级技师一样。

  2. 包工头是否违法转包:罗某兵把活转包给罗某群,自己当"二传手",这就是大问题!法律规定,包工不能随意转包,尤其不能把安全责任一推了之。就像你请装修公司,他们又偷偷转包给路边游击队,出了事肯定要负责。

  3. 雇主是否尽到安全保障:罗某群作为直接雇请余某的包工头,没给工人提供安全防护,也没做好安全培训,这是主要责任。就像工地没给工人发安全帽,工人摔伤了,老板肯定跑不掉。

二、提供劳务者自己也有责任

余某自己也有过错:作为老建筑工人,踩踏横梁前没检查铆钉是否牢固,就像爬梯子前不看看梯子稳不稳。法院认定他自担45%责任,相当于32万损失自己要扛14万多。记住:干活时自己不注意安全,出了事也要自己担责!

三、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最靠谱

  1. 房主必做三件事

    • 选本地有经验的施工队(不能选明显没能力的)
    • 签书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 要求对方购买意外险(本案因有保险,实际赔偿减少近3万元)
  2. 包工头不能当"甩手掌柜"

    • 绝对不要违法转包(本案罗某兵转包就要多赔4.5万元)
    • 必须给工人买保险、做安全培训、配安全设备
    • 楼层改动要重新评估风险(本案从一层改二层没加强防护)
  3. 工人维权关键点

    • 保留工资条、工友证言等劳务关系证据
    • 受伤后立即报警并拍照留存现场
    • 医疗费票据全部保管好(医保报销部分不能重复索赔)
    • 不要轻信"私了",重大伤残必须做司法鉴定

特别提醒:农村二层以下自建房不强制要求施工资质,但三层及以上必须找有资质的公司!本案要是三层楼房,房主选无资质施工队就要担责了。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了个醒:建房不是小事,安全责任要分清。房主别图省事不签合同,包工头别想当"二传手",工人更要自己注意安全。买份保险花不了几百块,却能避免几万块的赔偿,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遇到纠纷别慌,保存好证据走法律程序,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