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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没买交强险谁来赔 - 茶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茶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224民初343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4月16日,谭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株洲市茶陵县某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新洲街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恰遇余某驾驶搭乘余某乙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某大道由北往南直行驶来,两车在某大道道路西侧路面发生相撞,造成余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茶陵县某机关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谭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余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当日,余某被送至茶陵县某医院医治,共住院治疗27天,于2025年5月13日出院,花费门诊及住院治疗费共计8858.26元。出院诊断:四根以上肋骨骨折(左侧5-8肋及右侧第5-6肋骨骨折);双肺挫伤;左侧创伤性胸腔积液/血;创伤性牙齿脱落(11、12、13牙折断);左唇裂伤等。出院后,余某因伤情前往茶陵县某卫生室诊查及购买中草药,花费611元。谭某垫付医疗费2900元。
经余某委托株洲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余某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后期牙齿修复需13,500元。余某花费鉴定费2300元、检查费231.28元。另查明,小型轿车的所有人系谭某乙,其未为案涉车辆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法院判决:谭某需在15天内赔付余某157,808.38元;谭某乙在153,078元范围内与谭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余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肇事车辆没买交强险,车主和司机要一起“兜底”赔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
本案最醒目的教训是: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买的保险,如果肇事车没买,受伤一方不用“认栽”!法院直接判车主谭某乙和司机谭某“合伙”在交强险限额内(本案中15.3万元)先赔钱,这部分钱不看责任大小——哪怕你负次要责任,也能先拿满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比如本案医疗费多出的1万多元),才按事故责任比例(70%:30%)算。简单说:没交强险=车主和司机当“人肉保险”

遇到类似事故,您该怎么做?三步稳住局面:

  1. 先查对方保险,别急着私了!
    事故现场,第一时间让交警查清对方是否买了交强险(正规途径:交警调取车辆保险记录)。如果对方说“忘了买”或“保险过期了”,立刻留证据:记下车牌号、拍车辆照片、保存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千万注意:交强险是法律硬性要求,没买就是违法,车主绝对跑不掉!

  2. 索赔时,把车主和司机“一起告”
    很多人以为只找开车的人就行,但本案证明:车主没买保险,他和司机要“共同赔偿”交强险部分。比如您受伤花了20万,交强险限额内(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8万)您能全额拿,超出部分才按责任分。千万别漏告车主,否则可能少拿一大笔钱!

  3. 关键证据盯紧这三样:

    • 医疗记录:住院发票、病历、诊断书(像本案余某的肋骨骨折证明),出院后别随便买药,正规医院票据才有效;
    • 伤残鉴定:事故后及时做司法鉴定(别拖过3个月),明确伤残等级、误工期等;
    • 费用清单:修车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都要留单据,像本案牙齿修复费1.35万,有鉴定书就能直接赔。

最后提醒您:

记住:车祸不怕对方“裸奔”(没保险),就怕您不懂规则! 交强险是法律给您的“安全网”,用好它,您的损失才能最大限度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