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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只赔本金不赔违约金,债务加入人要付全款-信阳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信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03民初1220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月26日,信阳市某有限公司和杭州某有限公司签了《合资合作协议》,一起投资嘉兴某店项目。2024年1月30日,杭州某有限公司、信阳市某有限公司、嘉兴某有限公司又签了补充协议,约定如果信阳市某有限公司想退股,杭州某有限公司得按投资款1.3倍付钱买股权,徐某(杭州某有限公司的老板)对这笔钱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2025年3月24日,信阳市某有限公司起诉杭州某有限公司,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杭州某有限公司分四期付300万元(已付24万,剩余276万:3月25日前付16万、7月31日前付100万、9月30日前付60万、12月31日前付100万),如果没按时付,还得额外赔15万元违约金。同一天,嘉兴某有限公司签了《还款协议》,主动承诺对杭州某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说“如果杭州某有限公司或我们没按时还钱,信阳市某有限公司可以直接告我们”。结果,杭州某有限公司只在2025年3月24日付了16万元,2025年7月31日该付100万时只付了30万,剩下70万没给,构成违约。徐某说协议上的签字不是他本人的,要求法院做笔迹鉴定,但法院没同意。

法院简单总结了判决结果:

三、核心观点:担保人和“帮忙还钱人”的责任大不同,签协议前务必看清!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同样是“连带责任”,担保人(比如徐某)和主动“帮忙还钱的人”(比如嘉兴某有限公司)要赔的钱可能差很多! 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字就得赔全部,其实大错特错。结合本案,我给遇到类似纠纷的朋友3条实用建议,保你少踩坑:

1. 如果你是“担保人”(比如老板给公司债务签字):

2. 如果你是“主动帮忙还钱的人”(比如第三方公司签还款协议):

3. 如果你是债权人(比如信阳市某有限公司):

最后提醒: 合同不是废纸,签字就是“画押”。普通人签协议时,只用牢记一句话——“不写进合同的,法院不认;写进合同的,一个字都不能含糊!” 遇到对方推脱“都是小问题,签了再说”,直接回一句:“按法律规定,小问题可能变大损失,咱们把条款改清楚再签。” 既不得罪人,又守住底线。下次签协议前,花10分钟对照本案教训自查一遍,你的钱袋子会感谢你!